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范围和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00:52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人员规模和条件:我省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参保规模内现在仍与单位坚持劳作联系且在岗作业,并在国家规定的劳作年纪之内,应参与而未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员工,或中止缴费未接续养老保险联系的单位员工,单位和员工如有补缴的志愿...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人员规模和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人员规模和条件
我省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参保规模内现在仍与单位坚持劳作联系且在岗作业,并在国家规定的劳作年纪之内,应参与而未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员工,或中止缴费未接续养老保险联系的单位员工,单位和员工如有补缴的志愿和才能,能够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
在国家规定的劳作年纪之内具有我省户籍的乡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敏工作人员,自己自愿,也能够参照本办法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
二、补缴基数、份额及相关问题
(一)补缴基数和份额。
凡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和人员,均以补缴时前三年(即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全省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的60%为基数,单位人员单位按20%、个人按8%的份额补缴年度根本养老保险费〔计算公式:单位年补缴费为(18300 21525 25828)÷3×60%×20%=2626元,个人年补缴费为1050元〕。
乡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敏工作人员以上述基数,按20%的份额补缴年度根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总额为月补缴费用乘以实践补缴月数。单位和个人补缴部分应一次性悉数缴清,不再征收滞纳金和利息。单位和个人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别离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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