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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7:51
国家开展变革委、住宅城乡建设部关于铺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生意收费办理的告诉
发改价格[2014]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变革委、物价局、住宅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变革委、建设局:
为深化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商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议性效果,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构成机制,促进职业健康开展,决议铺开现在实施政府指导价办理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下放房地产生意服务收费办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铺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承受托付,供给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能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实施商场调节价。
二、下放房地产生意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住宅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商场发育实际情况,决议实施政府指导价办理或商场调节价。实施政府指导价办理的,要拟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清晰收费所对应的服务内容等;实施商场调节价的,房地产生意服务收费标准由托付和受托两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本钱、服务质量和商场供求情况洽谈确认。
三、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按照《价格法》、《房地产生意办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诚笃守信,为托付人供给价格合理、优质高效服务;严格履行明码标价准则,在其经营场所的夺目方位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完结标准、收费标准、收费目标及付出方法等根本标价要素;一项服务包括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清晰标明每一个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绑缚标价;代收代付的税、费也应予以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办理,要点查办收费后不按约好责任实行服务责任,以及勾结提价、使用虚伪或许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法进行价格诈骗等乱收费行为,标准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场价格次序。
五、上述规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履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告诉》(计价格[1995]971号)中有关房地产咨询和生意服务收费的规则一起废止。
国家开展变革委
住宅城乡建设部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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