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有什么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4 23:30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有什么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一起拟定拍卖地块的用处、年限、出让方法、时刻和其他条件等计划,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安排施行;
(2)出让人依据拍卖出让地块的状况,编制拍卖出让文件;
(3)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端前20日发布拍卖公告;
(4)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评价成果和政府产业政策归纳确认标的底价;
(5)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历检查,并告诉契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
(6)出让人与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受让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好付清悉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法请求处理土地挂号,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