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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23:47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力遭到危害的权力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其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力人的权力不再进行维护的准则。在法令规则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力人提出恳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责任人实行所承当的责任。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力人行使恳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维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责任人虽可拒绝实行其责任,权力人恳求权的行使仅发作妨碍,权力自身及恳求权并不消除。当事人超越诉讼时效后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间断,中止,延伸事由的,判定驳回其诉讼恳求。
法令咨询:
我有一朋友于2008年5月给我打了一个欠我煤款的欠条,欠条上没写还款期限,依据最高院公布的《民事诉讼时效若干规则》,我这是否归于没有约好实行期限的合同,传闻欠条和借单的诉讼时效不一样,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
没有太大差异,不过假如没写还款期限,不会过诉讼时效,定心即可。
相关法令知识:
《海商法》第260条 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恳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被危害之日起核算。
《海商法》第263条 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恳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完毕之日起核算。
《拍卖法》第61条第3款 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恳求补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遭到危害之日起核算。
《民法通则》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合同法解(一)》第6条 技能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力遭到危害的现实发作在合同法施行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遭到危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维护;没有超越一年的,其提申述讼的时效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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