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14:51
我国刑法的主刑有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大类。那么控制的意思是什么?判处控制的人在哪里承受处分?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则?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我国刑法规则的一种量刑品种。控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履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惩罚办法。但约束其必定自在,依法实施社区纠正。判处控制的罪犯依然留在原作业单位或居住地作业或劳作,在劳作中应当同工同酬。控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越3年。
控制是指对违法分子不实施关押,但约束其必定自在,依法实施社区纠正,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托群众监督履行的惩罚办法。是我国惩罚品种之—,归于主刑的一种。控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首创的一种惩罚。依照刑法的规则:(1)控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控制的违法分子,由公安机关履行。(3)对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有必要遵守有关规则;劳作中应同工同酬。(4)控制期满,履行机关应即宣告免除之。(5)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先期拘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控制刑的特征是:一是惩罚的最等级低;二是不用投入特别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担任监管;三是劳作有酬劳。四是拘押时刻可抵刑期。
控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违法分子不予关押,不掠夺其人身自在。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在服刑期间,不拘押在监狱、看守所等履行场所中,仍留在原作业单位或居住地,也不脱离自己的家庭,不中止与社会的正常往来。对罪犯不予关押,是控制刑与其他惩罚办法的重要差异。
2、被判处控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施社区纠正,其自在遭到必定约束。约束罪犯自在首要表现在约束罪犯的政治自在、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在。
3、被判控制的罪犯能够自谋生计,在劳作中与一般公民同工同酬。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则: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控制,能够依据违法状况,一起制止违法分子在履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触摸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依法实施社区纠正。”
也就是说,控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履行,改由当地社区纠正组织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履行。
如果您或许家人、亲朋的状况比较复杂,需求法律服务,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我国刑法规则的一种量刑品种。控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履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惩罚办法。但约束其必定自在,依法实施社区纠正。判处控制的罪犯依然留在原作业单位或居住地作业或劳作,在劳作中应当同工同酬。控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越3年。
控制是指对违法分子不实施关押,但约束其必定自在,依法实施社区纠正,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托群众监督履行的惩罚办法。是我国惩罚品种之—,归于主刑的一种。控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首创的一种惩罚。依照刑法的规则:(1)控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控制的违法分子,由公安机关履行。(3)对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有必要遵守有关规则;劳作中应同工同酬。(4)控制期满,履行机关应即宣告免除之。(5)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先期拘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控制刑的特征是:一是惩罚的最等级低;二是不用投入特别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担任监管;三是劳作有酬劳。四是拘押时刻可抵刑期。
控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违法分子不予关押,不掠夺其人身自在。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在服刑期间,不拘押在监狱、看守所等履行场所中,仍留在原作业单位或居住地,也不脱离自己的家庭,不中止与社会的正常往来。对罪犯不予关押,是控制刑与其他惩罚办法的重要差异。
2、被判处控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施社区纠正,其自在遭到必定约束。约束罪犯自在首要表现在约束罪犯的政治自在、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在。
3、被判控制的罪犯能够自谋生计,在劳作中与一般公民同工同酬。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则: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控制,能够依据违法状况,一起制止违法分子在履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触摸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依法实施社区纠正。”
也就是说,控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履行,改由当地社区纠正组织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履行。
如果您或许家人、亲朋的状况比较复杂,需求法律服务,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