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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18:30

医疗期内不得免除劳作合同
事例介绍: 某宾馆服务员乔某健康查体时,被查出患有甲性肝炎,该宾馆以传染性患者不得从事宾馆服务为由,免除了乔某的劳作合同。乔某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所以到当地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依法讨回了公正。
乔某于2005年12月到某宾馆作业,两边于2006年3月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作合同。该合同约好,宾馆管吃住,乔某基本薪酬每月600元。2006年12,乔某健康查体时,被查出患有甲性肝炎。所以,该宾馆在给予了1个月薪酬的免除劳作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当即免除了乔某的劳作合同。乔某遂向当地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要求该宾馆付出其医疗期的薪酬及应得的补偿金。
■审理:
仲裁委经审理以为,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医疗期规则》第3条规则,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挂彩,需求停止作业医疗时,依据自己实践参加作业年限和在本单位作业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践作业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作业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医疗期内不得免除劳作合同。《山东省劳作合同法令》第24条规则,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作业的,用人单位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据劳作者在本单位的作业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其自己1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依照1个月薪酬标准付出。《山东省企业薪酬付出规则》第26条规则,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国家规则的医疗期内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则付出病假薪酬或许疾病救济费,病假薪酬或许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的80%。咕案中,该宾馆以乔某患流行症为由,在未给予必定医疗期的情况下,单独免除其劳作合同是过错的。在仲裁庭掌管调停下,两边达到如下调停协议:该宾馆一次性付出给乔某医疗期内的薪酬及免除劳作合同经济补偿金合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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