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家产给儿子了,女儿没有赡养权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9 00:51
“重男轻女”的思维仍然存在,有些白叟会将自己名下的一切家产都给儿子,不分给女儿。女儿知道后从心理上肯定是会不太平衡了,这时候也计划不奉养白叟。那么,白叟把家产给儿子了,女儿没有奉养权了吗?听讼网有更多常识,欢迎阅读。
白叟把家产给儿子了,女儿还有奉养权吗?有。
奉养职责人的规模包含子女,具有独立日子才能的成年子女均应实行奉养职责。
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则:“子女不实行奉养职责,无劳动才能的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交给奉养费的权力。”
子女不奉养白叟还能分到产业吗
对拒不实行者,能够经过诉讼处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奉养搀扶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爸爸妈妈供给必要的日子用品和费用,在日子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爸爸妈妈应敬重、关怀和照料。有经济负担才能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爸爸妈妈需求奉养时,都应依法极力实行这一职责直至爸爸妈妈逝世。
我国相关法律规则:
1、奉养人不得以抛弃承继权、被奉养人婚姻联系改动或其它理由,回绝实行奉养职责。
2、奉养人不实行奉养职责,被奉养人有要求奉养人给付奉养费的权力。
3、奉养人不实行给付奉养费、一起分管费用的,除了付出奉养费、一起分管的费用外,还应依照应当交纳的奉养费、一起分管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付出违约金。因奉养人不实行本协议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奉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奉养人承当。
4、奉养人不尽奉养职责的,在承继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奉养人不实行职责,其他奉养人依照长幼次序由不尽奉养职责奉养人的下一次序奉养人持续实行奉养协议约好的职责,任何奉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实行职责的理由。
女儿和儿子的奉养差异是什么
女儿和儿子在对爸爸妈妈的奉养职责上是完全相同的。就是说,女儿和儿子承当平等的奉养爸爸妈妈的职责。这项是职责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动。
实践过程中的问题
1、我国古语“养儿防老”,所以许多当地的习气,确实是一般白叟岁儿子日子,根本很少岁女儿日子。
2、尽管立法的准则,规则了儿子和女儿都归于白叟的法定榜首次序承继权人,都有权在法定程序之中,对白叟的遗产进行切割,且切割准则,根本上是均匀的 可是承继法13条,亦规则了对被承继人(白叟)尽了较多抚育职责的承继人,能够多分遗产 有抚育条件和抚育才能而不尽抚育职责的承继人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所以,此种立法,足以平衡关于被承继人尽了较多抚育职责的人,以及有抚育条件和抚育才能而不尽抚育职责的承继人同其他承继人之间的利益。 丧偶的儿媳或丧偶的女婿对公婆或岳爸爸妈妈尽了较多抚育职责的,有权以法定榜首次序承继权人的身份参加白叟遗产的法定程序遗产切割 承继人之外的人对被承继人尽了较多抚育职责的,能够恰当分给其遗产
3、被承继人的法定榜首次序承继权人为:被承继人的爸爸妈妈(假如尚在世)、被承继人的爱人、被承继人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育联系的继子女)
4、不论白叟是否有遗产,不论白叟是否将遗产留给子女,子女都必须实行奉养白叟的职责,否则将面对诉讼和品德的斥责。 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10条、12条、13条、14条 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14条
白叟把家产给儿子了,女儿还有奉养权吗?不论爸爸妈妈有没有分家产给女儿,女儿都不能够因此而抛弃奉养爸爸妈妈,该实行的职责仍是要依法实行。关于子女与爸爸妈妈之间的奉养问题,或许你还不了解这时能够找听讼网律师一对一为你解说。
白叟把家产给儿子了,女儿还有奉养权吗?有。
奉养职责人的规模包含子女,具有独立日子才能的成年子女均应实行奉养职责。
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则:“子女不实行奉养职责,无劳动才能的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交给奉养费的权力。”
子女不奉养白叟还能分到产业吗
对拒不实行者,能够经过诉讼处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奉养搀扶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爸爸妈妈供给必要的日子用品和费用,在日子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爸爸妈妈应敬重、关怀和照料。有经济负担才能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爸爸妈妈需求奉养时,都应依法极力实行这一职责直至爸爸妈妈逝世。
我国相关法律规则:
1、奉养人不得以抛弃承继权、被奉养人婚姻联系改动或其它理由,回绝实行奉养职责。
2、奉养人不实行奉养职责,被奉养人有要求奉养人给付奉养费的权力。
3、奉养人不实行给付奉养费、一起分管费用的,除了付出奉养费、一起分管的费用外,还应依照应当交纳的奉养费、一起分管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付出违约金。因奉养人不实行本协议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奉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奉养人承当。
4、奉养人不尽奉养职责的,在承继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奉养人不实行职责,其他奉养人依照长幼次序由不尽奉养职责奉养人的下一次序奉养人持续实行奉养协议约好的职责,任何奉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实行职责的理由。
女儿和儿子的奉养差异是什么
女儿和儿子在对爸爸妈妈的奉养职责上是完全相同的。就是说,女儿和儿子承当平等的奉养爸爸妈妈的职责。这项是职责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动。
实践过程中的问题
1、我国古语“养儿防老”,所以许多当地的习气,确实是一般白叟岁儿子日子,根本很少岁女儿日子。
2、尽管立法的准则,规则了儿子和女儿都归于白叟的法定榜首次序承继权人,都有权在法定程序之中,对白叟的遗产进行切割,且切割准则,根本上是均匀的 可是承继法13条,亦规则了对被承继人(白叟)尽了较多抚育职责的承继人,能够多分遗产 有抚育条件和抚育才能而不尽抚育职责的承继人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所以,此种立法,足以平衡关于被承继人尽了较多抚育职责的人,以及有抚育条件和抚育才能而不尽抚育职责的承继人同其他承继人之间的利益。 丧偶的儿媳或丧偶的女婿对公婆或岳爸爸妈妈尽了较多抚育职责的,有权以法定榜首次序承继权人的身份参加白叟遗产的法定程序遗产切割 承继人之外的人对被承继人尽了较多抚育职责的,能够恰当分给其遗产
3、被承继人的法定榜首次序承继权人为:被承继人的爸爸妈妈(假如尚在世)、被承继人的爱人、被承继人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育联系的继子女)
4、不论白叟是否有遗产,不论白叟是否将遗产留给子女,子女都必须实行奉养白叟的职责,否则将面对诉讼和品德的斥责。 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10条、12条、13条、14条 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14条
白叟把家产给儿子了,女儿还有奉养权吗?不论爸爸妈妈有没有分家产给女儿,女儿都不能够因此而抛弃奉养爸爸妈妈,该实行的职责仍是要依法实行。关于子女与爸爸妈妈之间的奉养问题,或许你还不了解这时能够找听讼网律师一对一为你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