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美国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方面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16:17
跟着经济的开展很多人关于商标的维护意识逐步加强,国家的维护准则也存在不同,本文商标律师为您详解有关中美著名商标维护准则的常识,欢迎阅览。
一、比较含义
(一)美国是著名商标维护准则比较完善的国家,其他国家根本都或多或少的遭到美国的影响。
(二)可比较性:两国国情有不同,但经济规则和开展大趋势是相同的,比较的意图不是为了直接仿制美国的法律准则,而是找出著名商标法律维护准则的原理和规则,找出美国著名商标的法律维护和美国社会特色的联络,以之考量我国的著名商标维护应该遵从何种途径。
二、美国著名商标的维护
(一)基础理论—淡化理论
美国对著名商标的维护依据淡化理论。1927年斯科特在《哈佛法学谈论》宣布的《商标维护的理论基础》,提出“在所有这些案子中有必要结合商标的功用,才干测算真实的危害。这种危害表现在,因为被运用在非竞赛的产品上,商标或称号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影响逐步削弱和下降。商标越是显着或共同,给群众的形象就学深,避免该商标与其特定产品之间的联络被削弱或消失的需求就越激烈”。美国律师协会常识产权分会主席史密斯进一步阐发了斯科特的理论,他说:“假如法院答应或听任劳斯莱斯饭馆,劳斯莱斯裤子、劳斯莱斯糖块存在的话,那么不出十年,劳斯莱斯商标的所有人就不再具有这个国际著名商标了。”这是因为“表面上无关的运用,实践上会损坏商标同初始产品或服务的主动联络,以及同广告发明的有利形象地联络,并终究危害商标的出售力”。
由此可见,淡化指的是著名商标被乱用,使商标与特定产品的联络被弱化。不论是用在有竞赛性的范畴(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上),仍是在非竞赛性的范畴。与传统的混杂理论维护的目标不同,淡化理论视著名商标为商家的一种产业权(与特定产品的显着性联络构成的便是一种无形的产业价值),阻止淡化,实践上是在维护商家的无形产业。这种阻止是排他性的,肯定的,而不是仅在竞赛性的范畴。传统的混杂理论把商标视为差异不同产品来历的标识,自身并没有特定的价值,阻止混杂是为了维护顾客辨认产品来历(商家)的权力,并不是为了维护商家的产业权。阻止混杂不是从私法的视点动身维护私权,而是从反不正当的社会法视点动身,维护商场的正常竞赛次序。
此外混杂带来的危害是顾客的误认和商家的商誉的危害(或许体现在出售量的削减上),是显着的,乃至是能够量化的。而淡化带来的危害是商标与特定产品的联络的削弱,是商家无形资产的削减,这种危害或许不会导致顾客的误认,而且短期内,不会导致商誉的危害,出售量也不会有显着下降。可是一朝一夕,就会使商标于特定产品的联络削弱乃至消失,人们会觉得,可口可乐并不代表一种特别的饮料,而是很多种产品都能够运用的商标。可口可乐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遭受不行拯救的丢失。
淡化有三种方式:弱化、美化和退化
弱化是一种典型的淡化方式,指原本只与特定的产品或服务联络的商标因为被运用在其他产品或服务上,然后下降了该商标的肯定显着性,含糊了该商标与产品或服务之间的仅有特定的联络。弱化是一个逐步稀释和减弱的进程,开端存在的产品与商标之间的仅有联想,因为别人在其他产品上对该商标的运用会变得越来越含糊。
美化是将一个著名商标运用在不干净或有伤风化的布景下,或将高档产品的商标运用在等级低货、群众产品上,然后对原商标形成负面影响。
退化,是指因为商标运用不当,商标演变为产品的通用称号而失掉辨认功用。
(二)法律规则
美国有关著名商标的立法主要是联邦商标法(《兰哈姆法》),各州商标立法,联邦反淡化法,各州的反淡化法,以及《阻止网上占地顾客维护法》。
1、界说:美国商标法以及反淡化法等没有对著名商标给出界说,可是联邦商标反淡化法给出了8个界定规范。如2所示
2、界定: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对著名商标提出了8个界定规范:
(1)商标内涵的或许后天取得的显着性的程度
(2)商标继续适用于产品或服务的时刻及规模
(3)商标广告宣传的时刻和规模
(4)运用商标从事商业的地域规模
(5)运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交易途径
(6)在商标所有人的交易区域内和交易途径中,其商标被群众认可程度以及被冒充的状况
(7)第三者运用的相同或许近似商标的性质和规模
(8)商标是否为联邦注册商标[2]
3、确定组织和程序:美国将商标权作为私权来维护,对商标侵权采纳不告不睬的司法救助程序。对全部因商标法引起的诉讼,无论争异的数额或各方当事人的公民身份有无差异,区域和地方法院有初审管辖权,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以外的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和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有上诉管辖权。
(三)维护规模:
1、跨类产品的维护:即在非竞赛性范畴关于运用和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阻止。2、阻止作为企业称号:阻止将别人的著名商标或类似的标识作为企业称号来运用。
3、阻止作为产品外形:阻止仿照运用别人的著名商标作为产品的外形。
4、阻止将别人的著名商标注册为网络域名:依据美国《反抢注域名与维护顾客法》的规则,将别人显着性或著名性的商标注册为域名的行为是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我国著名商标的维护
(一)基础理论——混杂理论
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则:“就相同或许类似产品请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仿照或许翻译别人未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简单导致混杂的,不予注册并阻止运用。就不相同或许不相类似产品请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仿照或许翻译别人已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误导群众,致使该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或许遭到损坏的,不予注册并阻止运用”。
《商标法施行法令》第53条规则:“商标所有人人为别人将其著名商标作为企业称号挂号,或许诈骗群众或对群众形成误解的,能够向企业称号挂号主管机关请求吊销该企业称号挂号”。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规则:“下列行为归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则的给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形成其他危害的行为:………(三)将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许附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而且经过该域名进行相关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简单使相关群众发生误认的。”……
《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子,对契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确定被告注册、适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许不正当竞赛: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著名商标的仿制、仿照、翻译或音译;或许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类似,足以形成相关群众的误认。……
上述条文都将“简单导致混杂的”“误导群众”“或许诈骗群众或对群众形成误解”作为侵权的构成要件,可见我国商标法对著名商标的维护仍然是从维护顾客、维护正常商场次序的视点,而没有从维护商标所有人私权的视点动身确定侵权。依然是依据混杂理论进行的维护。尽管关于著名商标的维护完成了产品和服务的跨类维护,并阻止挂号为企业称号,阻止注册为域名,只能阐明咱们开端引入了建立在淡化理论之上的法律条文,但在实践中,维护商标所有人私权为中心的淡化理论并未家喻户晓。从若干起著名商标的侵权案子就能够看出此点。
(二)法律规则:
我国对著名商标的维护立法主要有商标法、商标法施行法令、著名商标确定和维护规则以及有关于审理计算机案子和商标权案子的两个高法解说,此外反不正当竞赛法经过关于闻名产品称号的维护完成了关于著名商标的兜底维护
1、界说:《著名商标确定和维护规则》第2条规则:“本规则中的著名商标是指在我国为相关群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名誉的商标。相关群众包含与运用商标所标明的某类产品或许服务有关的顾客,出产前述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途径中所触及的出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2、界定:商标法第14条规则确定著名商标应当考虑如下要素:
(1)相关群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运用的继续时刻
(3)该商标的人和宣传工作的继续时刻、程度和地舆规模
(4)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的纪录
(5)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要素
3、确定组织和程序:商标局及商标评定委员会的行政确定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确定构成了我国确定著名商标的双轨制。
一、比较含义
(一)美国是著名商标维护准则比较完善的国家,其他国家根本都或多或少的遭到美国的影响。
(二)可比较性:两国国情有不同,但经济规则和开展大趋势是相同的,比较的意图不是为了直接仿制美国的法律准则,而是找出著名商标法律维护准则的原理和规则,找出美国著名商标的法律维护和美国社会特色的联络,以之考量我国的著名商标维护应该遵从何种途径。
二、美国著名商标的维护
(一)基础理论—淡化理论
美国对著名商标的维护依据淡化理论。1927年斯科特在《哈佛法学谈论》宣布的《商标维护的理论基础》,提出“在所有这些案子中有必要结合商标的功用,才干测算真实的危害。这种危害表现在,因为被运用在非竞赛的产品上,商标或称号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影响逐步削弱和下降。商标越是显着或共同,给群众的形象就学深,避免该商标与其特定产品之间的联络被削弱或消失的需求就越激烈”。美国律师协会常识产权分会主席史密斯进一步阐发了斯科特的理论,他说:“假如法院答应或听任劳斯莱斯饭馆,劳斯莱斯裤子、劳斯莱斯糖块存在的话,那么不出十年,劳斯莱斯商标的所有人就不再具有这个国际著名商标了。”这是因为“表面上无关的运用,实践上会损坏商标同初始产品或服务的主动联络,以及同广告发明的有利形象地联络,并终究危害商标的出售力”。
由此可见,淡化指的是著名商标被乱用,使商标与特定产品的联络被弱化。不论是用在有竞赛性的范畴(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上),仍是在非竞赛性的范畴。与传统的混杂理论维护的目标不同,淡化理论视著名商标为商家的一种产业权(与特定产品的显着性联络构成的便是一种无形的产业价值),阻止淡化,实践上是在维护商家的无形产业。这种阻止是排他性的,肯定的,而不是仅在竞赛性的范畴。传统的混杂理论把商标视为差异不同产品来历的标识,自身并没有特定的价值,阻止混杂是为了维护顾客辨认产品来历(商家)的权力,并不是为了维护商家的产业权。阻止混杂不是从私法的视点动身维护私权,而是从反不正当的社会法视点动身,维护商场的正常竞赛次序。
此外混杂带来的危害是顾客的误认和商家的商誉的危害(或许体现在出售量的削减上),是显着的,乃至是能够量化的。而淡化带来的危害是商标与特定产品的联络的削弱,是商家无形资产的削减,这种危害或许不会导致顾客的误认,而且短期内,不会导致商誉的危害,出售量也不会有显着下降。可是一朝一夕,就会使商标于特定产品的联络削弱乃至消失,人们会觉得,可口可乐并不代表一种特别的饮料,而是很多种产品都能够运用的商标。可口可乐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遭受不行拯救的丢失。
淡化有三种方式:弱化、美化和退化
弱化是一种典型的淡化方式,指原本只与特定的产品或服务联络的商标因为被运用在其他产品或服务上,然后下降了该商标的肯定显着性,含糊了该商标与产品或服务之间的仅有特定的联络。弱化是一个逐步稀释和减弱的进程,开端存在的产品与商标之间的仅有联想,因为别人在其他产品上对该商标的运用会变得越来越含糊。
美化是将一个著名商标运用在不干净或有伤风化的布景下,或将高档产品的商标运用在等级低货、群众产品上,然后对原商标形成负面影响。
退化,是指因为商标运用不当,商标演变为产品的通用称号而失掉辨认功用。
(二)法律规则
美国有关著名商标的立法主要是联邦商标法(《兰哈姆法》),各州商标立法,联邦反淡化法,各州的反淡化法,以及《阻止网上占地顾客维护法》。
1、界说:美国商标法以及反淡化法等没有对著名商标给出界说,可是联邦商标反淡化法给出了8个界定规范。如2所示
2、界定: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对著名商标提出了8个界定规范:
(1)商标内涵的或许后天取得的显着性的程度
(2)商标继续适用于产品或服务的时刻及规模
(3)商标广告宣传的时刻和规模
(4)运用商标从事商业的地域规模
(5)运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交易途径
(6)在商标所有人的交易区域内和交易途径中,其商标被群众认可程度以及被冒充的状况
(7)第三者运用的相同或许近似商标的性质和规模
(8)商标是否为联邦注册商标[2]
3、确定组织和程序:美国将商标权作为私权来维护,对商标侵权采纳不告不睬的司法救助程序。对全部因商标法引起的诉讼,无论争异的数额或各方当事人的公民身份有无差异,区域和地方法院有初审管辖权,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以外的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和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有上诉管辖权。
(三)维护规模:
1、跨类产品的维护:即在非竞赛性范畴关于运用和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阻止。2、阻止作为企业称号:阻止将别人的著名商标或类似的标识作为企业称号来运用。
3、阻止作为产品外形:阻止仿照运用别人的著名商标作为产品的外形。
4、阻止将别人的著名商标注册为网络域名:依据美国《反抢注域名与维护顾客法》的规则,将别人显着性或著名性的商标注册为域名的行为是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我国著名商标的维护
(一)基础理论——混杂理论
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则:“就相同或许类似产品请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仿照或许翻译别人未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简单导致混杂的,不予注册并阻止运用。就不相同或许不相类似产品请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仿照或许翻译别人已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误导群众,致使该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或许遭到损坏的,不予注册并阻止运用”。
《商标法施行法令》第53条规则:“商标所有人人为别人将其著名商标作为企业称号挂号,或许诈骗群众或对群众形成误解的,能够向企业称号挂号主管机关请求吊销该企业称号挂号”。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规则:“下列行为归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则的给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形成其他危害的行为:………(三)将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许附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而且经过该域名进行相关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简单使相关群众发生误认的。”……
《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子,对契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确定被告注册、适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许不正当竞赛: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著名商标的仿制、仿照、翻译或音译;或许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类似,足以形成相关群众的误认。……
上述条文都将“简单导致混杂的”“误导群众”“或许诈骗群众或对群众形成误解”作为侵权的构成要件,可见我国商标法对著名商标的维护仍然是从维护顾客、维护正常商场次序的视点,而没有从维护商标所有人私权的视点动身确定侵权。依然是依据混杂理论进行的维护。尽管关于著名商标的维护完成了产品和服务的跨类维护,并阻止挂号为企业称号,阻止注册为域名,只能阐明咱们开端引入了建立在淡化理论之上的法律条文,但在实践中,维护商标所有人私权为中心的淡化理论并未家喻户晓。从若干起著名商标的侵权案子就能够看出此点。
(二)法律规则:
我国对著名商标的维护立法主要有商标法、商标法施行法令、著名商标确定和维护规则以及有关于审理计算机案子和商标权案子的两个高法解说,此外反不正当竞赛法经过关于闻名产品称号的维护完成了关于著名商标的兜底维护
1、界说:《著名商标确定和维护规则》第2条规则:“本规则中的著名商标是指在我国为相关群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名誉的商标。相关群众包含与运用商标所标明的某类产品或许服务有关的顾客,出产前述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途径中所触及的出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2、界定:商标法第14条规则确定著名商标应当考虑如下要素:
(1)相关群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运用的继续时刻
(3)该商标的人和宣传工作的继续时刻、程度和地舆规模
(4)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的纪录
(5)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要素
3、确定组织和程序:商标局及商标评定委员会的行政确定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确定构成了我国确定著名商标的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