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孝女还是忤逆 上海姐妹争母亲监护权五上法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07:25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女法官宣读着终究判定:吊销普陀区某大街居民委员会指定小平为叶某监护人的指定;指定小义为叶某的监护人;本判定为终审判定。
原、被告不谋而合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法庭。这已是小平、小义姐妹俩短短一年多里第五次诉讼,而这五次诉讼的焦点便是她们的母亲叶老太。
是孝女仍是忤逆
叶老太早年退休,只要两个女儿。大女儿小平1990
年去了澳大利亚,很少回国。1993年,叶老太的老伴患癌症逝世。叶老太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简直一向住在晚年医院,几回病危开刀。作为叶老太身边仅有的子女,小义多年照料多病的母亲,个中辛苦外人难以领会。
2001 年9月,大姐小平从澳洲回到上海,日渐衰老瘦弱的母亲向她倾诉妹妹小义的种种不孝,小平非常愤慨。
得知母亲一切产业归妹妹保管,小平找到妹妹要求检查这几年母亲产业的出入账目,并提出由她来保管母亲的产业,小义没赞同。
2002
年8月,小义忽然收到普陀区法院送达的两份诉状和传票,她一会儿成了两个案件的被告,而原告都是母亲叶老太。诉状中要求她返还产业并从原告的住房里迁走,两个案件的原告代理人都是姐姐小平。法院经判定发现叶老太患有晚年痴呆,归于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个案件只得放置,可母女、姐妹之间的恩怨却就此迸发。
今年初,小平以叶老太法定代理人名义再次提起第三、四次诉讼,诉讼请求和前两次完全相同,而被告仍是小义。再次坐到被告席上的小义发现姐姐之所以可替代母亲行使诉讼权,是源于居委会的一纸证明,称叶老太和小女儿长时间联系欠好,故应叶老太要求,指定大女儿为她的监护人。由于这一纸证明,小义又打起了她们母女、姐妹之间的第五场官司。
法庭上的论争
3月,小义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法院承认自己为母亲叶老太的监护人,一起吊销居委会的指定。4月,普陀区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
法庭上,申述人小义显得满腹冤枉,以为自己十几年来尽职尽责照料多病的母亲,姐姐连面也没露过,现在却责备她对母亲不孝,要抢夺母亲的监护权,真实没道理。
小平则说,尽管这十几年身处国外,却一向惦念着垂暮的爸爸妈妈。之前有两次回国,一次把母亲接到澳大利亚住了半年,另一次是在母亲病危时回国照料了母亲一个月,等母亲病好后才走。父亲亡故她因事无可奈何不能回国,但仍是寄了1000
美元回来表孝心。但是每次回来和母亲攀谈,母亲总是在倾诉妹妹的种种不是,说小义不照料她,还经常找茬和她吵架。所以,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