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淄博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4 02:45常常有用户来问听讼网,淄博住宅公积金租房提取办法?为此听讼网小编给我们总结一下:
一、提取条件
1、员工自己及其爱人两边均无自住住宅且在本市范围内合法租借廉租房用于自己寓居的,能够请求提取自己及爱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付出廉租房房租。
2、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廉租房房租,原则上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越上一周年实践付出的租借费用,一起不超越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号内的存储余额。
3、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廉租房房租,应填写《淄博市住宅公积金支取请求表》,经单位负责人审阅并签署定见后,报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的金额原则上拨付员工所在单位,专门用于该员工付出廉租房房租。
二、供给的证明资料
1、《淄博市住宅公积金支取请求表》;
2、 员工自己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爱人住宅公积金的,提爱人身份证、结婚证(或能供给婚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 经房管部分挂号的廉租房租借合同和有用房子租借费用发票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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