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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19:28

【土地使用权典当】土地使用权典当权人有啥权力
土地使用权典当合同缔结今后,即在两边当事人之间发生必定的权力联系。
典当权人在土地使用权典当合同中依法享有的权力首要有:
1、典当权人对典当物享有优先足额受偿的权力。也就是说,假如债款人不实行债款,典当权人即能够典当物折价,变卖典当物,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力。假如其别人损害土地使用权,典当权人有权要求中止损害、恢复原状、补偿损失。
2、典当权人享有代位恳求补偿或补偿的权力。假如典当物遭到别人损害时,典当权人能够依据典当人的让与享有物上代位权。即能够直接向侵权人或保险公司恳求补偿损失,获得补偿金或保险金。
3、典当权人能够让与典当权。当典当权人也欠别人债款时,为了实行归还债款之责任,能够把典当权转让给他的债权人。但转让典当权时应将债款一同让与。
典当权人应当实行的责任首要在于按债款联系的数额获得归还的数额,即在折价或变卖典当物时,应将剩余其债款的价款返还给典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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