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员工外出旅游需要交纳个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10:19网友发问:
单位安排单位员工外出旅行,是否交纳个税?交纳个税怎么入帐?
律师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第519号)第十条规则,个人所得的方法,包含现金、什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方法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其他方法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交税所得额。单位安排员工外出旅行归于取得了其他方法的经济利益,应与当期的薪酬薪水兼并,依照“薪酬、薪水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行方法供给对营销人员个人奖赏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4]11号)规则:“依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对产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成绩杰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作业调查等名义安排旅行活动,经过免收差旅费、旅行费对个人实施的营销成绩奖赏(包含什物、有价证券等),应依据所发作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供给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间,对企业雇员享用的此类奖赏,应与当期的薪酬薪水兼并,依照”薪酬、薪水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用的此类奖赏,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依照”劳务酬劳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帐务处理上,通常是作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处理的,如果是员工自行担负税款,收取个税时,借记现金,贷记应交税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