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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企业所得税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14:56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依照国家要求,在运营期间所需求向国家交纳的税款,是企业的责任,今日听讼网小编就来带我们了解下企业所得税的新方针,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施行合同能源办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契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施行合同能源办理项目,契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则的,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运营收入所属交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依照25%的法定税率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工业开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履行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办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征收办理问题的布告》(2013年第77号)。
(二)运营性文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运营性文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履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持续施行文明体制变革中运营性文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出产和安装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契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末曾经免征企业所得税:1.出产和安装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我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规模之内;2.以出售本企业出产或许安装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获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出售收入(不含出口获得的收入)占企业悉数收入60%以上;3.企业账证健全,可以精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供给交税材料,且本企业出产或许安装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获得的收入可以独自、精确核算;4.企业具有获得注册挂号的假肢、矫形器(辅佐用具)制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出产人员如超越20人,则其具有获得注册挂号的假肢、矫形器(辅佐用具)制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悉数出产人员的1/6;5.企业获得注册挂号的假肢、矫形器(辅佐用具)制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承受持续教育,制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经过年检;6.具有丈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润饰、钳工安装、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用练习等专用设备和东西;7.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许矫形器(辅佐用具)制造室和假肢功用练习室,运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出产和安装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告诉》(财税〔2011〕81号)第一条。
二、支撑创业工作税收优惠
(一)安顿赋闲人员工作的优惠方针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工作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添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分公共工作服务机构挂号赋闲一年以上且持《工作赋闲挂号证》(注明“企业吸交税收方针”)人员,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践招用人数予以定额顺次扣减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规范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践情况在此起伏内确认详细定额规范,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存案。
青海省定额规范为每人每年在4000元基础上上浮30%,即5200元。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关于持续施行支撑和促进要点集体创业工作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4〕39号)第二条、第四条;《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当地税务局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关于上浮我省要点集体创业工作税收优惠起伏的告诉》(青财税字〔2014〕908号)第二条。
(二)安顿自主工作退役战士的优惠方针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工作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添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工作退役战士,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践招用人数予以定额顺次扣减营业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规范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践情况在此起伏内确认详细定额规范,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存案。
青海省定额规范为每人每年在4000元基础上上浮50%,即6000元。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工作退役战士创业工作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4〕42号)第二条、第四条;《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当地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上浮我省自主工作退役战士创业工作税收优惠起伏的告诉》(青财税字〔2014〕909号)第二条。
三、支撑棚户区改造企业所得税方针
企业参加政府统一安排的工矿(含中心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并一起契合必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开销,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起契合必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开销,是指一起满意以下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开销:(一)棚户区坐落远离乡镇、交通不便,市政共用、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缺少乡镇依托的独立矿区、林区或垦区;(二)该独立矿区、林区或垦区不具备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条件;(三)棚户区市政排水、给水、供电、供暖、供气、垃圾处理、美化、消防等市政服务或公共配套设备不完全;(四)棚户区房子会集连片户数不低于50户,其间,实践在该棚户区寓居且在本地区无其他住宅的员工(含离退休员工)户数占总户数的份额不低于75%;(五)棚户区房子依照《房子完损等级判定规范》和《风险房子判定规范》判定归于风险房子、严峻损坏房子的套内面积不低于该片棚户区建筑面积的25%;(六)棚户区改造已归入当地政府保证性安居工程建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由当地政府牵头依照保证性住宅规范安排施行;异地建造的,原棚户区土地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运用或许按规则施行土地复垦、生态康复。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加政府统一安排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3〕65号)。
四、下降税率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
1.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100人,财物总额不超越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80人,财物总额不超越1000万元),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行法令》第九十二条。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交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34号)第一条。
(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鼓励类工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工业目录》中规则的工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方针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施行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1〕58号)。
(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
国家需求要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电子商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
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用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方针,小微企业依法享用税收优惠方针。
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加速培养经济新动力的定见》(国发〔2015〕24号)。
五、所得减免
(一)企业从事以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生果、坚果的栽培;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栽培;4.林木的培养和栽培;5.家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收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行、农机作业和修理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8.远洋捕捉。
方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施行法令》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二)企业从事以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栽培;2.海水饲养、内陆饲养。
方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施行法令》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三)企业从事国家要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备项目出资运营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国家要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备项目,即从事《公共基础设备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116号)规则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出资运营的所得,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运营收入所属交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从事契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契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含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归纳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项目获得第一笔出产运营收入所属交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施行法令》第八十八条。
(五)契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一个交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越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越500万元的部分,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施行法令》第九十条。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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