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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应怎么处理可撤销婚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08:17

假如夫妻两边挂号成婚时,有成婚的制止条件的,那么这种婚姻是无效的。假如成婚挂号,违反了一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婚姻便是可吊销的,那么,婚姻挂号机关应怎样处理可吊销婚姻?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婚姻挂号机关对可吊销婚姻的处理程序十分简略:只需经审查以为受钳制成婚的状况事实,并且不触及子女抚育、产业分配和债款问题的,就能够当即吊销婚姻,宣告成婚证报废。
假如触及产业切割或许子女抚育等问题,当事人只能找法院处理。
什么状况下能够吊销婚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则:“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谓“钳制”,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许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声誉、产业等方面形成危害为挟制,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实在志愿成婚的状况。构成钳制须具有下列要件:
1、须有钳制的成心。即行为人有经过钳制行为使受钳制人发生恐惧心理,并根据恐惧心理而被逼赞同成婚的成心。
2、须有钳制行为。即行为人施行了以对受钳制人及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声誉、产业等方面形成危害为挟制的不法行为。钳制行为的施行人能够是婚姻当事人,也能够是与其有关的第三人;受钳制者能够是婚姻当事人自己也能够是其近亲属。
3、须受钳制人赞同成婚与钳制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受钳制人之所以做出赞同成婚的意思表明,是因为钳制行为致使其发生恐惧心理而为。
因受钳制而恳求吊销婚姻的,只能是受钳制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自己。因为可吊销婚姻的原因归于阻碍婚姻当事人成婚自由权的景象,为尊重当事人的毅力,吊销权人应限于当事人自己为妥,其他第三人不得对该婚姻建议吊销,婚姻挂号机关和人民法院也不能依职权自动宣告吊销婚姻。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假如采纳钳制手法,处理了成婚挂号,被钳制的人在一年之内,是能够请求吊销的。能够向民政局请求吊销,也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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