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如何办理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22:46众所周知,我国划拨土地运用权涉及到以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为主的四种用地,但很少有人知道我国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需求经过7个过程:请求、受理和检查、地价评价、计划报批并宣布准予转让通知书、揭露买卖、签定转让合同、处理出让手续。
2受理和检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请求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则对请求人提交的请求资料进行检查,并就请求地块的土地用处等咨询规划管理部门定见。经检查,请求地块用处契合规划,而且契合处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安排地价评价,确认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定协议出让计划。
3、地价评价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安排对请求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运用权商场价格和划拨土地运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价,评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谐决议计划机构应当依据土地评价成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商场状况等,团体决议计划、归纳确认处理出让手续时应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额,并拟定协议出让计划。应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动用处等土地运用条件的: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运用权商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运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动用处等土地运用条件的: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运用条件下出让土地运用权商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运用条件下划拨土地运用权权益价格
4、计划报批,宣布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规则,将协议出让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阅。协议出让计划同意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请求人宣布《划拨土地运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含: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运用权人、转让确认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力、责任、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5、揭露买卖
获得《划拨土地运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请求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运用权在土地有形商场等场所揭露买卖,确认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6、签定转让合同
经过揭露买卖确认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定转让合同,约好两边的权力和责任,清晰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价款。
7、处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到买卖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运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资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请求处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同意的协议出让计划、揭露买卖状况等,依法回收原土地运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刊出土地挂号,回收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定出让合同。
附:什么是划拨土地运用权
划拨土地运用权是土地运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在交纳补偿、安顿等费用后所获得的或许无偿获得的没有运用期限约束的国有土地运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则,建造单位运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运用方法获得;可是,下列建造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能够以划拨方法获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用地。
以上便是听讼网为我们带来的关于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程序的相关内容,期望能给您带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