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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可以委托办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05:51
在实际业务中,进商标进行注册请求的工作是常常发作的,商标注册是企业自我维护的一个手法。那么处理商标注册请求能够托付处理吗?处理的办法有哪些?处理商标注册要留意什么问题昵?听讼网为咱们回答。
一、处理商标注册请求能够托付处理吗
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其出产、制作、加工、拣选或经销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需求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请求。狭义的商标注册请求仅指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请求、商标世界注册请求、证明商标注册请求、团体商标注册请求、特别标志挂号请求。广义的商标注册请求除包含狭义的商标注册请求的内容外,还包含改变、续展、转让注册请求,贰言请求,商标运用答应合同存案请求,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处理。
国内的请求人处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处理;二是托付国家认可的商标署理组织署理。两种途径的首要区别是发作联络的方法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不同。在发作联络的方法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处理的,在处理过程中请求人与商标局直接发作联络;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在处理过程中请求人经过商标署理组织与商标局发作联络,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作联络。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处理的,请求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请求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托付书。国内的请求人直接处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处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我国处理商标注册事宜有必要托付商标署理组织署理,但在我国有常常居所或许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外。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预备的书件和处理程序能够向商标署理组织咨询。
二、自然人处理商标注册请求留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则,从事出产、制作、加工、拣选、经销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自然人,需求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请求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处理商标注册、转让等请求事宜,除依照有关规则提交《商标注册请求书》、商标图样等资料外,还应留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能够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挂号的字号作为请求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请求,也能够以执照上挂号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请求。以负责人名义提出请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2、乡村承揽经营户能够以其承揽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请求,请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揽合同。
3、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能够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布的挂号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请求,请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布的挂号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请求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挂号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许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5、关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则的商标注册请求,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请求人。
请求人供给虚伪资料获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吊销该注册商标。
6、处理转让商标请求,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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