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9 22:46
马先生来电咨询:马先生托亲戚朋友联系十分困难进了一家公司,其时没有签合同,在公司工作岗位不固定,便是干点杂活,每个月领的薪酬也不一样。他屡次与公司洽谈签定劳作合同,想把工作岗位、内容、薪酬等各方面固定下来,可公司总是以“咱们需求的便是一个精干杂活的人”,“公司效益不固定薪酬也不能固定”,等各种理由予以推托。成果,他干了三年多,合同也没签成。后来公司换了个老板,一就任就把他解雇了,马先生想咨询一下,公司没有签定劳作合同,随意把他解雇合法吗?律师回答:《劳作法》规则,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但未规则法律责任方面的保证条款。为此,《劳作合同法》在第八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两倍的薪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因而,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公司解雇马先生是违法的,由于公司实际上与他现已缔结了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并且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公司还应该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付出马先生双倍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