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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补助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13:46

问:社保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交给企业,企业再支交给个人。请问这部分补助金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员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2〕40号)规则:1.对工伤员工及其近亲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则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2.本告诉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工伤员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则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膳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恢复费用、辅佐用具费用、日子护理费等,以及员工因工逝世,其近亲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则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个人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契合上述规则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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