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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所生的小孩是否算超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9 14:33

再婚(zàihūn,英文:remarry):再次成婚。再婚在我国阅历了先秦(现象普遍存在,儒家思维中制止再婚)、秦汉(行为仍然存在,可是约束思维进一步系统化)、魏晋南北朝(法规沿用前朝,言辞有所放宽)、隋唐(再次放松)、宋代(法令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维渐趋严格下社会风气的改动)、明代(较唐代更为宽松)、清代(妇女改嫁要遭到强壮的家族阻力,法规也有刑法的规则)至国民时期(废止了关于妻子再婚有必要服完夫丧的规则)的开展。
法令咨询:
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您,我有对再婚重组家庭的朋友想咨询下您,是怎么样个状况呢,是这样,我这对再婚重组家庭的朋友,男方是74年的,女方是76年的,她(他)们两位都是乡村的都离婚各带一个小孩(男方带一女孩,女方带一男孩)又再婚重组家庭(不过还没挂号领证仅仅同居的状况)两人现育有一女,不到1周岁,现在所遭受的问题是,女方所带的这个男孩以及重生女孩户口还没申办只要医学出世证明,首先向您问询的是这个重生女孩算是超生的吗?再有女方还想向您问询的是因为现在跟现任还没挂号领证,她的户口还在前夫的客籍,她的户口是搬迁到她娘家仍是随转到现在的夫家更妥贴呢?为什么男方从一开端一向拖着迟迟不挂号领证,首要是男方还想再生养个男孩,成果临了却又生养了个女孩,男方不死心还想再要个小孩,女方坚决不同意,并向男方严肃交涉要想持续日子下去有必要先挂号领证不然全部免谈,男方这才想着要挂号领证的,不过,男女两边想去挂号领证却又纠结于这个重生女孩算是超生的吗?假如算是超生的,她(他)们经济条件很是不宽余,超生费是缴付不起了,所以又在挂号领证的问题上犯了难.那律师从您的专业度来看,这个重生女孩算是超生的吗?
听讼网律师回答:
算违背计划生育方针。主张约好以下条款: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除景象之一,经夫妻两边请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 :
(一)夫妻两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
(三)曾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两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两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接连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公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海外、远洋捕劳作业接连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勇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武士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掉劳动能力,只生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  夫妻两边均为乡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具有下列特别景象之一,经夫妻两边请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成婚落户,与女方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并实行奉养责任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料一人);
(二)兄第两人一上,只要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久居的。
第二十三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乡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乡村接连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的,经夫妻两边请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四条  夫妻两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爱人,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两边请求、县级计划生育部分同意,能够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五条  请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和本条理规则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分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计算公报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乡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缓不契合法令、法规生育子女的情节,依照男女两边各自的子女数别离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对具有本法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则的景象之一,并契合第二十五条规则,未提出世育请求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责令其期限补办生育证,并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详细本法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四条规则的景象之一,但不契合第二十五条规则,未经同意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二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具有本法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则的景象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四十四条   抵挡合法定成婚条件但未处理成婚挂号而生育第一个孩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成婚挂号;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契合规则成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同意其生育第二个子女。有爱人者与别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有爱人而重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有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则的景象,其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以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   对不契合本法令规则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依照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前款规则的景象,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则的基数的,依据情节轻重,依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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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首要内容及意图是:发起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然后有计划地操控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定以来,对我国的人口问题和开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行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操控人口数量,疏忽代代替换,形成国家严峻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式。到21世纪初,我国的计划生育方针又做出了一些调整。因为20世纪80年代出世的第一批独生子女现已抵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区域,特别是经济较兴旺的城市,计划生育方针有必定程度的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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