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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交通事故的调解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11:43
交通事故调停是指依据两边当事人的志愿,在交警部门的调停下达到的补偿协议,这份调停协议实际上归于合同,假如协议内容显失公正或许有其他不满意的状况,能不能反悔?本文为你剖析。
假如对交通事故的调停成果不满意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补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起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停请求。
交通事故致死的,调停从处理丧葬事宜完毕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停从医治完结或许定残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故形成财产丢失的,调停从确认丢失之日起开端。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交通事故损害补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停达到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造调停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停书经各方当事人一起签字后收效;调停未达到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造调停完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补偿项目和规范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履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补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停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停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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