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划转获得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公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1 11:39证券代码:600178证券简称:东安动力布告编号:2010-009
哈尔滨东安轿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轿车动力
关于国有股权划转取得我国证监会
豁免要约收买批复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
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接到我国证监会证监答应〔2010〕473号《关于核准
我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布告哈尔滨东安轿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买报告书并豁
免其要约收买责任的批复》文件。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布告如下:
一、我国证监会对我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布告的哈尔滨东安轿车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收买报告书无异议;
二、我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我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哈尔滨东
安轿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51,893,0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51%的股
份而应实行的要约收买责任。
此前,本公司上述国有股权的协议转让事宜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同意,并于2009年12月16日布告了《关于中航光电与我公司国有股权置
。
换获国资委批复的布告》《哈尔滨东安轿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买报告书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2009年11月7日《上海证券报》、《我国证券报》。
本次国有股权协议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46,208万股,其间我国航空
工业集团公司将持有251,8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1%,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践操控人。
本公司将会同我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手续,并实行相
应的信息发表责任。
特此布告
哈尔滨东安轿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