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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7 12:37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员工违背规章制度,致使发作铁路运营安全事端,形成严峻结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形成特别严峻结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什么是铁路运营安全事端罪?下面就随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什么是铁路运营安全事端罪?
什么是铁路运营安全事端罪?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别主体。只要铁路员工才干成为本罪主体。这儿所称的铁路员工,是指详细从事铁路运营事务与确保列车运营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包含详细操作机车的司机;铁路运营设备的其他操作人员,如扳道员、挂钩员;列车运营活动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人员,如调度员;列车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信号员,等等。假如是铁路部门的非运营第一线员工,则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二)片面方面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包含疏忽大意的过错和过于自信的过错。这种过错主要是指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情绪而言。行为人在违背规章制度上或许出于成心。但他关于发作交通肇事的严峻结果则是过错的,即他应当预见未预见到或许发作严峻结果,或许尽管预见,但轻信能够防止,致使发作了严峻的结果;假如出于成心,就不归于铁路运营安全事端罪,而归于其他违法了。
(三)客体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次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不负责任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背规章制度,因此发作运营事端,情节严峻的行为。
1、行为有必要违背同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规章制度。“违背规章制度”,是构本钱罪的条件,一起,因为这种违背规章制度的行为,导致了铁路运营事端的发作。假如运营事端不是由违背规章制度的行为所引起,则行为人不负处分。铁路员工违背规章制度的行为能够是作为,如超速行驶、错扳道岔、错发信号等,也能够是不作为,如过道口未鸣笛示警、扳道员不准时扳道岔、岔道口不减速等。
2、有必要形成发作重大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的严峻结果。本条所称“严峻结果”,一般是指形成了人员重伤、公,私产业的重大损失;常常违背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致使变成运营事端;明知列车要害部件有失灵风险,仍持续驾驭,致使形成运营事端,等等。“特别严峻结果”,一般是指形成人员逝世或多人重伤,公私产业遭受巨大损失等。
3、严峻结果有必要是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背规章制度,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有必要发作在从始发车站预备载人装货至结尾车站旅客离去、货品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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