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操作规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07:33一、土地房子权属挂号发证机关和挂号组织
(一)土地房子权属挂号发证机关
全市的土地运用权、房子所有权、土地房子他项权挂号,发证机关为市疆土房管局。《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房地产权证》)一致套印重庆市疆土资源和房子管理局印章。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全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挂号发证机关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二)土地房子权属挂号组织
土地房子权属挂号组织(以下简称挂号组织),指处理土地房子权属挂号手续的办事组织,即填证单位。
1.渝中区的挂号组织别离为渝中区疆土资源局、重庆市房子产权产籍监理所。
2.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八区(含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的挂号组织别离为区疆土资源局(疆土房管分局)、房子产权产籍监理所(以下简称监理所)。
3.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荣昌县、武隆县、忠县、巫山县的挂号组织别离为区县疆土资源局、区县房管局(所)。
其他挂号组织为各区县(自治县、市)土地房子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权证》填证单位印章由市疆土房管局一致刻制。印章款式及称号由市疆土房管局另文规则。
(三)土地房子权属挂号遵从属地挂号的准则。下列土地房子权属挂号须经市疆土房管局审阅:
1.市疆土房管局出让的土地运用权设定挂号,主城九区的土地运用权项目转让改变挂号(未处理房子预售许可证前的转让行为);
2.领事馆的土地房子权属挂号;
3.主城九区的土地运用权典当挂号;
4.主城九区内跨区的独立的跨江大桥挂号。
主城九区的其他土地房子权属挂号(含地下建构筑物的挂号)由市疆土房管局托付所在地的挂号组织处理。
二、土地房子权属挂号服务窗口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土地房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重庆市土地房子权属挂号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规则,建立一致的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处理土地房子权属挂号。
土地、房子组织合一的县(自治县、市)挂号窗口设在疆土房管局。
主城九区(含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土地房子权属挂号窗口设在各监理(买卖)所(土地房子管理所)。
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土地房子权属挂号窗口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指定建立在土地或房子挂号组织。
窗口实施一致受理,分类传递;一致发证,别离计费。
(二)窗口依照《行政服务指南》的规则收取资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窗口收取一套土地挂号或房子挂号请求资料:
1.出让土地运用权设定挂号;
2.土地运用权项目转让改变挂号;
3.只触及土地运用权的更正挂号、约束记载、刊出挂号;
4.只触及房子所有权的更正挂号、约束记载、刊出挂号。
其他土地房子权属挂号类型应收取两份土地、房子挂号请求资料。
(三)窗口受理后确认挂号类别。对挂号组织分设的,窗口收件人员将请求资料别离传递给土地、房子挂号组织,《房地产权证》(原件)按以下次序随请求资料同时传递:
1.仅处理土地挂号审阅的挂号类别。土地运用权设定挂号、土地运用权项目转让挂号和仅触及土地运用权约束记载、更正挂号、刊出挂号的,《房地产权证》(原件)随请求资料传递至土地挂号组织。
2.仅处理房子挂号审阅的挂号类别。仅触及房子约束记载、更正挂号和刊出挂号的,《房地产权证》(原件)随请求资料传递至房子挂号组织。
3.先处理土地挂号审阅,后处理房子挂号审阅的挂号类别。触及企业改制、含有较多空位的房地产转让和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转让的,《房地产权证》(原件)随请求资料传递至土地挂号组织。
4.先处理房子挂号审阅,后处理土地挂号审阅的挂号类别。商品房和房改房转让以及除1、2、3项规则以外土地房子转让的,《房地产权证》(原件)随请求资料传递至房子挂号组织。
(四)窗口一致发证,只收一个书证费,土地、房子挂号费依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规则规范收取,别离开票。
(五)窗口建立发证签收簿。发证签收簿记载内容包含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编号、权利人、坐落、土地面积、房子面积、领证人、收费金额。
(六)土地房子行政主管部门分设的,窗口应及时传递证书编号。工作人员应将每日办证的证书编号汇总传递给另一挂号组织。
三、请求受理
请求受理,指请求人向土地房子所在地的挂号组织请求土地房子权属挂号,由挂号组织依照规则对请求人提出的请求及其提交的相应证件、资料等进行查看,并决议是否受理其请求的行为。
(一)查看请求资料、查验证件
1.查验身份证件
(1)窗口工作人员应查验请求人的身份证件,核对其运用的签名(代书的加盖手印)是否与身份证件上的名字相符。请求人是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核对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名字是否与其印章、签名相符。
(2)依照《法令》第十三条的规则有关当事人一起请求的应核实相关当事人是否参与。
(3)请求人不能自行前来请求挂号的,可托付署理人代为挂号。署理人代为请求挂号的,查验《授权托付书》是否与署理人身份证件名字及签名相符。属法定署理或指定署理联系的,还应查验其具有法律效力的署理文书、身份证件。
2.查询约束状况
窗口工作人员查询请求人请求的土地房子(含电子和纸质)文档(下同)有无贰言记载、拆迁约束、典当挂号、司法约束及其他约束状况。
对文档中有贰言记载、拆迁约束(承继在外)、司法约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奉告请求人并填写《不予受理挂号通知书》交请求人。
3.查看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全、符合要求
(1)依照《法令》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的规则及行政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据挂号品种查看请求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全。
(2)依照《法令》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则请求挂号的,查看《土地房子权属挂号请求书》是否加盖各方印章。
(3)凡提交的资料不完全或不符合规则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填写《补正资料通知书》交请求人,请求人在其未自行补正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