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履行地应怎样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00:43
事例简介:
2010年3月,广州某药业公司延聘王某作为南京、宣城区域经理,担任该区域内产品出售及售后服务,该公司未在南京建立分支组织,王某首要在南京家中作业,一切作业设备及费用均由王某承当,王某的薪酬系由公司从宣城转账至其银行卡上,提成的奖金也由王某到宣城收取。2014年5月,王某因与公司发作薪酬争议,遂向南京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裁定委受理后,公司提出了统辖权贰言。裁定委经审理以为,广州某药业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统辖权贰言建立,决定将本案移送宣城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处理。
律师点评:
本案争议焦点是终究何地组织关于本案具有统辖权,是广州某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仍是南京抑或宣城?
1、根据《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担任统辖本区域内发作的劳作争议。劳作争议由劳作合同实行地或许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作合同实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的,由劳作合同实行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由此确认,本案中具有统辖权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为被请求人所在地即广州某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或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劳作合同实行地即南京或宣城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出于诉讼本钱考虑,作为劳作者的王某更倾向于在南京提起裁定。
2、本案中终究何地是劳作合同实行地,这一定论将显得非常要害。
合同实行地指的是合同规则的实行责任的地址,劳作合同就其责任而言,劳作者的责任是供给劳务,用人单位的首要责任是付出薪酬并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而,劳作合同责任的实行地对劳作者而言是劳作施行地,对用人单位而言是薪酬付出地。
首要,请求人王某的薪酬系由被请求人从宣城转账,提成的奖金也由请求人至宣城收取,即请求人的薪酬付出地为宣城;
其次,尽管请求人在坐落南京的家中作业,但该地并非被请求人的任何分支组织或办事处,且该场所中的一切设备及费用均非被请求人承当,故该地址不该视为劳作者的实践作业场所;
再次,请求人的岗位为“区域经理”,作业责任为担任南京、宣城区域产品的出售及售后服务,该作业责任与在南京家中作业并无实践联络,故南京不该视为劳作合同的实行地,南京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对本案没有统辖权。
可见,确认劳作合同实行地时须结合用人单位注册地、劳作者作业地址、劳作者薪酬发放地、作业地址供给者、场所与岗位责任等视点归纳考虑。
2010年3月,广州某药业公司延聘王某作为南京、宣城区域经理,担任该区域内产品出售及售后服务,该公司未在南京建立分支组织,王某首要在南京家中作业,一切作业设备及费用均由王某承当,王某的薪酬系由公司从宣城转账至其银行卡上,提成的奖金也由王某到宣城收取。2014年5月,王某因与公司发作薪酬争议,遂向南京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裁定委受理后,公司提出了统辖权贰言。裁定委经审理以为,广州某药业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统辖权贰言建立,决定将本案移送宣城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处理。
律师点评:
本案争议焦点是终究何地组织关于本案具有统辖权,是广州某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仍是南京抑或宣城?
1、根据《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担任统辖本区域内发作的劳作争议。劳作争议由劳作合同实行地或许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两边当事人分别向劳作合同实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的,由劳作合同实行地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统辖。由此确认,本案中具有统辖权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为被请求人所在地即广州某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或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劳作合同实行地即南京或宣城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出于诉讼本钱考虑,作为劳作者的王某更倾向于在南京提起裁定。
2、本案中终究何地是劳作合同实行地,这一定论将显得非常要害。
合同实行地指的是合同规则的实行责任的地址,劳作合同就其责任而言,劳作者的责任是供给劳务,用人单位的首要责任是付出薪酬并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而,劳作合同责任的实行地对劳作者而言是劳作施行地,对用人单位而言是薪酬付出地。
首要,请求人王某的薪酬系由被请求人从宣城转账,提成的奖金也由请求人至宣城收取,即请求人的薪酬付出地为宣城;
其次,尽管请求人在坐落南京的家中作业,但该地并非被请求人的任何分支组织或办事处,且该场所中的一切设备及费用均非被请求人承当,故该地址不该视为劳作者的实践作业场所;
再次,请求人的岗位为“区域经理”,作业责任为担任南京、宣城区域产品的出售及售后服务,该作业责任与在南京家中作业并无实践联络,故南京不该视为劳作合同的实行地,南京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对本案没有统辖权。
可见,确认劳作合同实行地时须结合用人单位注册地、劳作者作业地址、劳作者薪酬发放地、作业地址供给者、场所与岗位责任等视点归纳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