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该用什么标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06:24
一、问题的提出
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为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供给了法律依据,但与此相配套的一般人身危害的医学判定规范迟迟不能出台,导致在一般人身危害案子伤残判定适用规范上不一致。有的适用《劳动能力判定、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国家规范化办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2日发布,2007年5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工伤判定规范》),有的适用《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规范》(公安部于2002年12月1日发布施行,以下简称《道交判定规范》),不同的伤残判定规范,引发了"同种危害、不同残疾等级"的判定成果,加之不同类型案子悬殊的补偿方法,又使得"同种危害、不同补偿额"的问题尤为杰出,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二、发生的原因
1、导致现在司法实务傍边判定规范适用不一致最底子的一个原因是我国现在多种判定规范一起并存且适用范围不明确。
我国现在施行的人身危害伤残等级判定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GB18667-2002》、《劳动能力判定-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除这两大规范以外还有卫生部拟定的《医疗事故分级规范(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拟定的《人体危害残疾程度判定规范(试行)》等等。
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为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供给了法律依据,但与此相配套的一般人身危害的医学判定规范迟迟不能出台,导致在一般人身危害案子伤残判定适用规范上不一致。有的适用《劳动能力判定、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国家规范化办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2日发布,2007年5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工伤判定规范》),有的适用《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规范》(公安部于2002年12月1日发布施行,以下简称《道交判定规范》),不同的伤残判定规范,引发了"同种危害、不同残疾等级"的判定成果,加之不同类型案子悬殊的补偿方法,又使得"同种危害、不同补偿额"的问题尤为杰出,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二、发生的原因
1、导致现在司法实务傍边判定规范适用不一致最底子的一个原因是我国现在多种判定规范一起并存且适用范围不明确。
我国现在施行的人身危害伤残等级判定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GB18667-2002》、《劳动能力判定-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除这两大规范以外还有卫生部拟定的《医疗事故分级规范(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拟定的《人体危害残疾程度判定规范(试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