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能否被获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17:59
2016年征地补偿方针:承揽土地退回村团体还能取得征地补偿款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第二十九条:”承揽期内,承揽方能够自愿将承揽地交回发包方。承揽方自愿交回承揽地的,应当提早半年以书面形式告诉发包方。承揽方在承揽期内交回承揽地的,在承揽期内不得再要求承揽土地。”承揽方在承揽期内交回承揽地,也便是抛弃了自己现已享有的土地承揽经营权,在承揽期内,承揽方不得再要求承揽土地。那么交回承揽地后,现已解除了乡村土地承揽合同,而该块承揽地正好在征地拆迁范围内,征地补偿款能不能享受到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地二十二条规则:“承揽地被依法征收,承揽方恳求发包方给付现已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撑。”依据该条规则,没有承揽的土地就不能要求村委会给付青苗补偿费,假如该承揽地上依然有归于原承揽户的树木修建等附着物能够在村委会得到该项补偿。
关于土地补偿费问题,乡村土地归于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乡民委员会、乡民小组团体所有,退回承揽地的乡民作为该村团体的乡民不管是否承揽了土地,和其他乡民相同享有平等的乡民待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乡村土地承揽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说》第第二十四条规则:“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能够按照法律规则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团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现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确守时现已具有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资历的人,恳求付出相应比例的,应予支撑。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存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令和单行法令、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方法还有规则的在外。”假如通过乡民民主议定将现已收到的土地补偿款分配给乡民,那么原退回承揽地的乡民和其他乡民相同应当得到应得的比例,村委会不能以该乡民没有承揽土地而不给你们分配土地补偿费。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