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无证酒后驾车肇事找人顶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15:18

元江交警大队民警抄获一同酒后、无证驾车闯祸让有证者代替的交通事端。
10月14日21时50分许,元江交警大队值勤室接110指令:“在澧江镇天宝路中段有两辆两轮摩托车相撞,1人受伤,请及时出警勘查。”接警后,大队事端值勤民警敏捷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经现场拜访和对伤者进行问询,并对遗留在现场的摩托车相关信息上网进行查询、比对。民警发现,普某对事端发作的时刻、地址、闯祸车辆状况以及闯祸通过与受伤者所说不符,而普某的朋友白某神色紧张,有意躲避办案民警,其神态涉嫌酒后驾车,所以办案民警立即把白某送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样本抽取。经查询,普某系冒名代替,白某才是此次事端的闯祸者。在很多的依据面前,白某叙述了事端发作的通过。
当日21时50分许,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且饮酒后的白某驾驭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至元江县澧江镇天宝路中段时,与娄某驾驭的云F92033号两轮摩托车相撞,形成娄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端。事端发作后,白某深知无证、酒后驾车闯祸的严重后果,便让自己的朋友普某(有机动车驾驭证)来代替自己驾车闯祸的行为,妄图躲避制裁,没想到被民警慧眼识破。
现在,民警已对白某酒后、无证驾车闯祸让有证者代替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