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如何强制清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18:54公司假如没有处理营业执照或是营业执照被撤消的,就无法持续运营。一些公司营业执照被撤消后,没有进行清算,这时就需要强制清算。那么公司被撤消怎么强制清算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公司债务人或许股东向法院请求强制清算应当提交强制清算请求书。请求书中应当写明请求人、被请求人的基本情况和请求的现实和理由。一起,请求人还应当提交被请求人现已发作闭幕事由以及请求人对被请求人享有债务或许股权的有关依据。假如公司闭幕后现已自行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务人或许股东以其成心延迟清算,或许存在其他违法清算或许严峻危害债务人或许股东利益为由,请求强制清算的,请求人还应当提交证明公司存在违法清算行为或许严峻危害其利益的相应依据资料。
制清算案子的地域统辖法院应为公司住所地的法院,即公司首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公司首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存在争议的,由公司注册挂号地法院统辖。等级统辖应当依照公司挂号机关的等级予以确认,即底层法院统辖县、县级市或许区的公司挂号机关核准挂号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子;中级法院统辖区域、地级市以上的公司挂号机关核准挂号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子。
在施行强制清算时,清算组成员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能够由下列人员中发作: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
(二)依法建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建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获得执业资历的人员。清算组成员能够替换。
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子后,应当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能够并且乐意参与清算的,法院可优先考虑指定上述人员组成清算组;上述人员不能、不肯进行清算,或许由其担任清算不利于清算依法进行的,法院能够指定《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办理人名册》和《人民法院个人办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许个人组成清算组;法院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与办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许个人一起组成清算组。法院指定办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许个人组成清算组,或许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应当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指定办理人的规则》。
公司债务人或许股东向法院请求强制清算应当提交强制清算请求书。请求书中应当写明请求人、被请求人的基本情况和请求的现实和理由,还应当提交被请求人现已发作闭幕事由。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