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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院不立案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03:03
公民提起 行政诉讼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法,行政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许决议不服时,能够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行政中院不立案怎么办?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行政中院不立案怎么处理
法院对公民提出的行政诉讼不立案时,应该作出不立案的载定而且阐明理由,假如申述人不服的,能够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述状时对契合本法规矩的申述条件的,应当挂号立案。
对当场不能断定是否契合本法规矩的申述条件的,应当接纳申述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据,并在七日内决议是否立案。不契合申述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判决。判决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判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申述状内容短缺或许有其他过错的,应当给予辅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奉告当事人需求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辅导和释明即以申述不契合条件为由不接纳申述状。
关于不接纳申述状、接纳申述状后不出具书面凭据,以及不一次性奉告当事人需求补正的申述状内容的,当事人能够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判决的,当事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述。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为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能够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行政诉讼是处理行政争议的重要法令原则。所谓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另一方发作的争议。行政争议有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政争议之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是我国处理外部行政争议的两种首要法令原则。
在我国,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和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并作出判决的原则。
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作的争议。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法原则上为开庭审理。
三、行政诉讼的根本原则
1)"行政诉讼根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诉讼根本特色和一般规矩,贯穿于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进程或首要进程,辅导行政诉讼法令联系主体诉讼行为的重要原则。"
(2)行政诉讼法的根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令规矩的,反映行政诉讼的根本特色,对行政诉讼具有遍及辅导意义,体现并反映行政诉讼的客观规矩和法令的精神实质的根本原则。
(3)行政诉讼法的根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诉讼法实质要求,体现行政诉讼法各种原则和详细规矩间的内涵联系,辅导行政诉讼活动根本方向和根本进程,调理根本行政诉讼联系的概括性法令规矩。
(4)行政诉讼根本原则是指行政诉讼法规矩的,贯穿于行政诉讼的首要进程或首要阶段,对行政诉讼活动起分配效果的根本行为原则。
(5)行政诉讼根本原则是指行政诉讼法总则规矩的,贯穿于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进程或首要进程,调整行政诉讼联系,辅导和标准行政诉讼法令联系主体诉讼行为的重要规矩。
上述常识便是小编对以上问题进行的回答,法院对公民提出的行政诉讼不立案时,应该作出不立案的载定而且阐明理由,假如申述人不服的,能够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述。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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