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12:25
[案情]2003年6月20日,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产品一宗,给乙公司出具了一张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乙公司因种种原因,一向未向甲公司催要欠款。2006年7月1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未能归还。2006年8月2日,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欠款及利息。甲公司辩称,该欠款欠条构成时刻是2003年6月20日,到原告申述之时现已超越两年诉讼时效;即便未过诉讼时效,因为欠条没有约好利息,也不应该承当利息。
[不合]在审理中就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问题构成了三种定见。
第一种观念以为,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刻应为欠条构成时刻,即2003年6月20日。理由是欠条构成之时,两边的权力责任现已确认,甲公司尔后不还款,就危害了乙公司的债款,因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此刻起算。
第二种观念以为,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刻应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欠款之日,即2006年7月15日。理由是不定期债款的当事人没有约好实行期限,当事人的债款一直处于满意的状况;只要在债款人建议债款时,债款人假如拒不实行,其债款才会遭到危害。因为未约好还款期限的欠条归于不定期债款,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权力建议之日起算。
第三种观念以为,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刻应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欠款之日的一个月的宽展期后起算,也便是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刻应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欠款之日,即2006年8月15日。理由是本案为不定期债款,债款自债款人建议债款,宽展期完毕之时建立。此刻,债款才遭到危害,诉讼时效时刻也才应该起算。
[分析]笔者赞同第三种观念。
一、我国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规则和国外立法例是共同的
(一)我国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规则和国外立法例的根本规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明确规则了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是“从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被危害时起核算。”我国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以权力被危害时为准,即坚持“危害论”。德国民法典第198条规则:“消除时效自恳求权发作之日起开端进行。恳求权以不作为为意图,消除时效自违背行为开端时进行。”其第99条规则:“权力人应催告债款人后始得恳求给付时,消除时效自得为催告之时开端进行,债款人子催告后须通过必定的期间始实行其给付者,消除时效在此期间存续中不开端进行。”我国台湾地区的《台湾民法典》第128条规则,“消除时效,自恳求权能够行使时起算,以不作为为意图的恳求权,自行为时起算。”日本民法典第166条第一款规则:[消除时效的进行]消除时效,自获得行使权力之时起进行之。”由此可见,域外诉讼时效起算点通行的是以权力能够行使时作为判别规范,即坚持“恳求权得行使之时”,即“行使论”。
(二)就侵权法和有期债款而言,国内外的规则是共同的。我国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的规则终究和国外是共同的仍是略有差异呢?就侵权法而言,权力被危害之时,一起恳求权发作,能够说权力被危害之时与“恳求权得行使之时”是共同的。作为债款法而言,有期债款因为有实行期限的存在,自实行期限届满才发作债款的恳求权,在实行期限届满时,债款人就发作了实行的责任,假如不实行债款,就危害了债款人的债款。应该说,有期债款恳求权的发作时刻和债款被危害的时刻完全共同。考试大
(三)无期债款恳求权的发作时刻和无期债款被危害的时刻也是共同的。
首要债款建立时刻和债款恳求权得以行使的时刻是共同的。因为债款自身归于恳求权的一种,债款建立之时,恳求权一起建立并能够行使,因而债款建立的时刻和债款作为恳求权得以行使的时刻是共同的。
其次,债款建立今后,债款一起建立,债款不实行自身便是对债款的危害。因而,债款建立之时,便是债款遭到危害之时,一起也是债款恳求权得以行使之时。
最终,无期债款不具有恳求权的特点,无期债款需求确认债款实行时刻来使得债款真实建立。也便是说无期债款不是真实的债款,需求转化为有期债款才干行使债款的恳求权。在无期债款转化为有期债款今后,债款的恳求权建立时刻和债款被危害的时刻就获得了共同性。
二、对无期债款能够行使恳求权时刻的具体分析
咱们在运用无期债款这一概念时,一般指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或许其他方式体现的欠款。这种债款一般是根据合同实行所构成的成果。不外乎两种状况:一是一方实行了责任,而另一方承受实行后未能依照合同约好还款而出具欠条;二是两边没有约好实行还款期限,在一方实行终了后,另一方出具欠条,此刻的状况与合同上未约好实行期限的债款具有相同的性质。
关于前一种状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款人在约好的期限届满后未实行债款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端核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则,两边当事人原约好,供方交货后,需方当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赞同写立今后,债款一起建立,债款不实行自身便是对债款的危害。因而,债款建立之时,便是债款遭到危害之时,一起也是债款恳求权得以行使之时。
最终,无期债款不具有恳求权的特点,无期债款需求确认债款实行时刻来使得债款真实建立。也便是说无期债款不是真实的债款,需求转化为有期债款才干行使债款的恳求权。在无期债款转化为有期债款今后,债款的恳求权建立时刻和债款被危害的时刻就获得了共同性。
对后一种状况,两边从没有约好过还款期限,实际上归于合同中未约好实行期限的状况,关于这种状况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第2项规则:“(合同)实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款人能够随时向债款人实行责任,债款人也能够随时要求债款人实行责任,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刻。”根据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则,无期(合同)债款的债款建立需求先向向债款人恳求,比及宽展期之后才干建立,此刻才干行使真实意义上的恳求权,也便是说,只要在宽展期到期后,债款人依然不实行债款,才发作危害债款的状况。由此看来,民法通则所规则的无约好期限的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需求契合两个要件:一是债款人行使恳求权;一个是宽展期到期。
本案中,两边当事人没有就付款期限达到过任何协议,因而,本案实际上归于合同中未约好实行期限的状况,应该在债款人要求债款人实行责任,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刻才干起算诉讼时期限。不过,关于合同中是否约好了实行期限或许有法定的实行期限,还应该考虑职业的常规,比方欠饭馆的餐饮费,一般状况下,餐饮费应该即时结清,在长时刻客户的状况下,一般也是在年末结清,在核算诉讼时效起算时刻时应该予以考虑。
[不合]在审理中就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问题构成了三种定见。
第一种观念以为,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刻应为欠条构成时刻,即2003年6月20日。理由是欠条构成之时,两边的权力责任现已确认,甲公司尔后不还款,就危害了乙公司的债款,因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此刻起算。
第二种观念以为,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刻应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欠款之日,即2006年7月15日。理由是不定期债款的当事人没有约好实行期限,当事人的债款一直处于满意的状况;只要在债款人建议债款时,债款人假如拒不实行,其债款才会遭到危害。因为未约好还款期限的欠条归于不定期债款,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权力建议之日起算。
第三种观念以为,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刻应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欠款之日的一个月的宽展期后起算,也便是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刻应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欠款之日,即2006年8月15日。理由是本案为不定期债款,债款自债款人建议债款,宽展期完毕之时建立。此刻,债款才遭到危害,诉讼时效时刻也才应该起算。
[分析]笔者赞同第三种观念。
一、我国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规则和国外立法例是共同的
(一)我国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规则和国外立法例的根本规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明确规则了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是“从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被危害时起核算。”我国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以权力被危害时为准,即坚持“危害论”。德国民法典第198条规则:“消除时效自恳求权发作之日起开端进行。恳求权以不作为为意图,消除时效自违背行为开端时进行。”其第99条规则:“权力人应催告债款人后始得恳求给付时,消除时效自得为催告之时开端进行,债款人子催告后须通过必定的期间始实行其给付者,消除时效在此期间存续中不开端进行。”我国台湾地区的《台湾民法典》第128条规则,“消除时效,自恳求权能够行使时起算,以不作为为意图的恳求权,自行为时起算。”日本民法典第166条第一款规则:[消除时效的进行]消除时效,自获得行使权力之时起进行之。”由此可见,域外诉讼时效起算点通行的是以权力能够行使时作为判别规范,即坚持“恳求权得行使之时”,即“行使论”。
(二)就侵权法和有期债款而言,国内外的规则是共同的。我国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的规则终究和国外是共同的仍是略有差异呢?就侵权法而言,权力被危害之时,一起恳求权发作,能够说权力被危害之时与“恳求权得行使之时”是共同的。作为债款法而言,有期债款因为有实行期限的存在,自实行期限届满才发作债款的恳求权,在实行期限届满时,债款人就发作了实行的责任,假如不实行债款,就危害了债款人的债款。应该说,有期债款恳求权的发作时刻和债款被危害的时刻完全共同。考试大
(三)无期债款恳求权的发作时刻和无期债款被危害的时刻也是共同的。
首要债款建立时刻和债款恳求权得以行使的时刻是共同的。因为债款自身归于恳求权的一种,债款建立之时,恳求权一起建立并能够行使,因而债款建立的时刻和债款作为恳求权得以行使的时刻是共同的。
其次,债款建立今后,债款一起建立,债款不实行自身便是对债款的危害。因而,债款建立之时,便是债款遭到危害之时,一起也是债款恳求权得以行使之时。
最终,无期债款不具有恳求权的特点,无期债款需求确认债款实行时刻来使得债款真实建立。也便是说无期债款不是真实的债款,需求转化为有期债款才干行使债款的恳求权。在无期债款转化为有期债款今后,债款的恳求权建立时刻和债款被危害的时刻就获得了共同性。
二、对无期债款能够行使恳求权时刻的具体分析
咱们在运用无期债款这一概念时,一般指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或许其他方式体现的欠款。这种债款一般是根据合同实行所构成的成果。不外乎两种状况:一是一方实行了责任,而另一方承受实行后未能依照合同约好还款而出具欠条;二是两边没有约好实行还款期限,在一方实行终了后,另一方出具欠条,此刻的状况与合同上未约好实行期限的债款具有相同的性质。
关于前一种状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款人在约好的期限届满后未实行债款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端核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则,两边当事人原约好,供方交货后,需方当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赞同写立今后,债款一起建立,债款不实行自身便是对债款的危害。因而,债款建立之时,便是债款遭到危害之时,一起也是债款恳求权得以行使之时。
最终,无期债款不具有恳求权的特点,无期债款需求确认债款实行时刻来使得债款真实建立。也便是说无期债款不是真实的债款,需求转化为有期债款才干行使债款的恳求权。在无期债款转化为有期债款今后,债款的恳求权建立时刻和债款被危害的时刻就获得了共同性。
对后一种状况,两边从没有约好过还款期限,实际上归于合同中未约好实行期限的状况,关于这种状况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第2项规则:“(合同)实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款人能够随时向债款人实行责任,债款人也能够随时要求债款人实行责任,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刻。”根据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则,无期(合同)债款的债款建立需求先向向债款人恳求,比及宽展期之后才干建立,此刻才干行使真实意义上的恳求权,也便是说,只要在宽展期到期后,债款人依然不实行债款,才发作危害债款的状况。由此看来,民法通则所规则的无约好期限的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需求契合两个要件:一是债款人行使恳求权;一个是宽展期到期。
本案中,两边当事人没有就付款期限达到过任何协议,因而,本案实际上归于合同中未约好实行期限的状况,应该在债款人要求债款人实行责任,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刻才干起算诉讼时期限。不过,关于合同中是否约好了实行期限或许有法定的实行期限,还应该考虑职业的常规,比方欠饭馆的餐饮费,一般状况下,餐饮费应该即时结清,在长时刻客户的状况下,一般也是在年末结清,在核算诉讼时效起算时刻时应该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