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子改名字,必须要经过生父的同意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23:09离婚后女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如女方再婚的话,会计划将所带的孩子改成再婚父亲的姓,不再用本来生父的姓,让孩子与再婚父亲之间能够愈加的密切。那么,离婚后小孩子改名字,必需求通过生父的赞同吗?
离婚后小孩子改名字,必需求通过生父的赞同吗?需求。
公安部《关于爸爸妈妈离婚后子女名字改变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两边未经洽谈或许洽谈未达到一起,而其间一方要求改变子女名字的,公安机关能够回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秘离婚现实而获得子女名字改变的,若另一方要求康复其子女原名字且离婚两边洽谈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康复。”
若想给孩子改姓,只要两个方法:
1 与对方交流,获得对方赞同,这个现实生活中比较难,但事在人为,你能够试试。
2 孩子10岁今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名字,法律上是答应的。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详细手续
1、未满18周岁的人请求改变名字的,由其爸爸妈妈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请求(其间属在校学生的,需供给校园赞同改变名字证明)。
2、关于夫妻离婚后需求改变其未成年子女名字的,须由两边一起洽谈提出书面请求,并带着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处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爸爸妈妈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秘离婚现实而获得子女名字改变的,若另一方要求康复其子女名字而离婚两边洽谈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康复。
3、关于爸爸妈妈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改变未成年子女名字的,公安机关应差异以下不同景象,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处理名字改变手续:
(1)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议自己名字的改变;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改变其名字的,有必要征得其自己赞同。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许母亲和继父经洽谈赞同要求改变该未成年人名字,应当征得其自己的赞同。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名字的改变,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洽谈一起后决议。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请求改变名字的,由自己持合法有用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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