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13:42
自书遗言算是人们比较常用的遗言方法,很多人都会选用这种方法来处理自己的产业,让产业可以合理的分配给自己的子孙。要让自书遗言有用还需要契合它的详细条件,那么,自书遗言的方法要件是什么?听讼网小编通知咱们要看实际状况。
自书遗言的方法要件
为了防止自己写遗言导致遗言无效的结果,必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是法律规则的自书遗言的三个方法要件,缺一不可:
一是遗言人亲笔书写。有必要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笔迹要明晰,语义要精确,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二是签名。写完遗言后,遗言人必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名字,不能用捺手印来替代签名。
三是注明详细日期。遗言人有必要写清楚立遗言的时刻,年、月、日三项不得漏掉其间任何一项。
自书遗言承继的问题
首要,要对各个遗言的合法性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悉数无效或部分无效。遗言被确以为悉数无效后,悉数遗产按法定承继方法处理。法定承继人为抢夺遗产而假造、篡改遗言情节严重的,损失承继权,其应承继比例由其他法定承继人承继;假如没有其他法定承继人承继的,则该产业归国家或团体一切。遗言被确以为部分无效后,假如无效部分所触及的产业归于国家、团体或许别人的,仍为原一切人一切;假如无效部分归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承继方法承继;其他有用部分仍按遗承继。
其次,假如有两个以上均为有用的遗言,其遗言内容不相冲突的,则各个遗言别离发作其效能,遗言履行人应按各个遗言内容履行。
第三,假如两个以上有用遗言的内容彼此冲突,则应视不同状况区别对待(1)假如遗言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或许两个以上的公证遗言,在这种状况下,依照《承继法》第20条第2款“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的遗言为准”的规则处理。(2)假如公证遗言与一般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公证遗言内容为准。《承继法》第20条第3款规则:“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变公证遗言。”为什么公证遗言具有高于其他遗言的法律效能呢?这是由于,公证员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其所处理的遗言公证,具有实在、牢靠、方法严厉、证明力强的特色,可以有用根绝承继人、代书人、见证人和其他好坏关系人对遗言内容进行假造和篡改,具有无可争论的实在性、合法性和牢靠的依据性;一起,从遗言人的视点讲,代书等其他方法的遗言与公证遗言比较,要件松懈,易于被人假造和篡改,假如答应其改变、吊销通过公证的遗言,会使遗言人发生不安全感,忧虑别人以自己的名义假造遗言来否定公证遗言的效能。
第四,数份内容彼此对立的遗言,假如其间没有公证遗言,其他方法的遗言又没有注明缔结遗言的年、月、日,无法确定时刻先后的,这些遗言悉数无效,遗产按法定承继方法处理。
立自书遗言的时分为了可以确保合理实在性,应该要及时请听讼网律师从旁辅导。
自书遗言的方法要件
为了防止自己写遗言导致遗言无效的结果,必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是法律规则的自书遗言的三个方法要件,缺一不可:
一是遗言人亲笔书写。有必要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笔迹要明晰,语义要精确,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二是签名。写完遗言后,遗言人必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名字,不能用捺手印来替代签名。
三是注明详细日期。遗言人有必要写清楚立遗言的时刻,年、月、日三项不得漏掉其间任何一项。
自书遗言承继的问题
首要,要对各个遗言的合法性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悉数无效或部分无效。遗言被确以为悉数无效后,悉数遗产按法定承继方法处理。法定承继人为抢夺遗产而假造、篡改遗言情节严重的,损失承继权,其应承继比例由其他法定承继人承继;假如没有其他法定承继人承继的,则该产业归国家或团体一切。遗言被确以为部分无效后,假如无效部分所触及的产业归于国家、团体或许别人的,仍为原一切人一切;假如无效部分归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承继方法承继;其他有用部分仍按遗承继。
其次,假如有两个以上均为有用的遗言,其遗言内容不相冲突的,则各个遗言别离发作其效能,遗言履行人应按各个遗言内容履行。
第三,假如两个以上有用遗言的内容彼此冲突,则应视不同状况区别对待(1)假如遗言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或许两个以上的公证遗言,在这种状况下,依照《承继法》第20条第2款“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的遗言为准”的规则处理。(2)假如公证遗言与一般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公证遗言内容为准。《承继法》第20条第3款规则:“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变公证遗言。”为什么公证遗言具有高于其他遗言的法律效能呢?这是由于,公证员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其所处理的遗言公证,具有实在、牢靠、方法严厉、证明力强的特色,可以有用根绝承继人、代书人、见证人和其他好坏关系人对遗言内容进行假造和篡改,具有无可争论的实在性、合法性和牢靠的依据性;一起,从遗言人的视点讲,代书等其他方法的遗言与公证遗言比较,要件松懈,易于被人假造和篡改,假如答应其改变、吊销通过公证的遗言,会使遗言人发生不安全感,忧虑别人以自己的名义假造遗言来否定公证遗言的效能。
第四,数份内容彼此对立的遗言,假如其间没有公证遗言,其他方法的遗言又没有注明缔结遗言的年、月、日,无法确定时刻先后的,这些遗言悉数无效,遗产按法定承继方法处理。
立自书遗言的时分为了可以确保合理实在性,应该要及时请听讼网律师从旁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