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网购达人应该懂哪些法律常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08:53

网购简洁方便、省时省力、物美价廉,但因跨地域性、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良莠不齐、退货流程繁琐、维权无门等原因,导致有些顾客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本期解法助你把握最重要的维权常识,做一个无后顾之忧的网购达人。
①遭受“霸王条款”怎样破?
网购时常常商家写了一些推卸职责的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不同意就无法买东西了怎样办?莫妨!假如这些条款、告诉、声明、告示等,呈现扫除或许约束顾客权力、减轻或许革除经营者职责、加剧顾客职责等对顾客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则的,依照法令规则,它们是无效的!
退货无理由可是有条件!在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力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7日是期限!
7日期限怎样核算?7日是指从顾客收到产品的第2天起核算7天,收到产品的当日不计。假如第7天正好赶上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则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完毕次日为第7天。
【例】比方9月28日收到产品,那么9月29日便是第一天,原本10月5日是第7天,可是因为第7天是国庆节,因而10月8日作为第7天,即退货的最终一天。
2、什么叫“顾客退货的产品应当无缺”?
经营者往往都会要求确保产品无缺不影响二次出售,但顾客收到产品时,往往要拆封,不拆封怎样知道产品的具体状况。“产品无缺”包含顾客为查看、试用产品而拆封的状况,只需不是因顾客的原因形成价值显着贬损的,均归于“产品无缺”。
3、无理由退货也有规模!
究竟供给产品或许服务的是经营者,而不是网络买卖渠道,因而顾客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首要应当向经营者要求补偿。当然,假如顾客或许其他受害人因产品缺点形成人身、产业危害的,能够向经营者要求补偿,也能够向生产者要求补偿。
一般状况下,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本身并不参加买卖,这种状况下,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不对顾客承当职责,但以下3种状况破例:
(1)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不能供给出售者或许服务者的实在称号、地址和有用联系方式的,这种状况下顾客当然就找不到出售者了,那么顾客直接能够向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索赔。
(2)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明知或许应知出售者或许服务者使用其渠道损害顾客合法权益且未采纳必要措施,应当依法与该出售者或许服务者承当连带职责,这时顾客找谁索赔都能够。
(3)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作出更有利于顾客的许诺的,应当实行许诺。比方,网络买卖渠道供给者许诺假一罚十之类的许诺,比经营者许诺的补偿还要高,这种状况下,能够向网络买卖渠道建议权力。
④顾客能够取得何种补偿?
结语:本文主要是对网购触及的重要法令常识点做简略的普法度介绍,让您知道不只能够轻松网购,还能够轻松维权。当然您还能够经过学习更多的法令法规来添加自己的法令常识储藏,有用的运用法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免受损害。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