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父亲给我还贷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02:18成婚后我父亲给我还贷的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客户咨询】
在我和老婆成婚前,2006年我和我父亲一块出资够买了一套房子,房子首付款是咱们一人出了一半,主贷人是我,房子产权证上是我和他两个人的姓名。
2007年我和老婆挂号成婚,房子借款也是由我来还的,父亲有时给我点钱补助我家用或许归还银行借款,每次都是现金,总计有大约7、8万了。
咱们爱情不好现在预备离婚,她要切割我的房子,一起提出婚后还贷的这部分算共同财产,要给一半给她,包含我父亲给我的7、8万。
请问听讼网律师,她说的有没有依据?我该怎么做?
【听讼网律师回答】
此套房子归于你和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妻子无权要求切割。
婚后归还借款的这部分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假如离婚要拿出一半来给女方。
至于你父亲给你的着7、8万,首要,你要证明这个钱是父亲给你的,现金给的没有依据,法院不会采信,其次,即便能证明父亲给的,可是婚姻法规则,夫妻婚后,爸爸妈妈赠与的假如没有清晰阐明,那么算做对两边的赠与,归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给一半给女方。当然详细数额要看法官依据依据怎么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