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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10:46

参与生育稳妥累计满一年的员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1、生育补助: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薪酬/30天*假日天数)假日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含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添加35天;
(3)晚育假添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决裂添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添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
(1)在医保中心承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越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忽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日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临产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规范的按实践报销;高于定额规范,按定额规范报销。
3、一次性临产养分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薪酬*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薪酬*50%。
4、一次性补助
在一二级医院临产的,每人一次性添加300元补助。
补白:生育补助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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