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认购书须注意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04:23在期房买卖时,要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对房产买卖进行约好,那么签购房认购书须留意的问题,关于商品房认购书包括内容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商品房认购书包括内容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签购房认购书须留意的问题
《房子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两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定的文书,是对两边买卖房子有关事宜的开始承认。简略说来,便是开发商许诺在必定时刻内确保不将房子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确保将在此期间内遵从协议约好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两边约好的为将来缔结合同而商洽的职责,而并非终究到达签约。 不过不管签定的是认购书或购房合同,都应该留意一下几大留意事项:
一、商品房认购书包括内容
1、 认购物业;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法,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留意事项、定金、判定正式公约的时刻、付款地址、帐户、签约地址等。
二、签定认购书留意事项
躲避受控制条款。假如购房人自己想签定认购的话,则要防止认购书中的受控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则时限内未签定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交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间主要原因往往是在详细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状况不能彻底将差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要挟购房人。假如因为各种原因有必要签定认购书的话,应当防止该条款的呈现。主张购房人要求签定认购书演示文本,该文本充沛维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好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交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独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骗局,购房者只需没有与开发商签定正式买卖合同,不管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交还;
不运用含糊概念,在认购书关于价格条款的约好,不要运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精确到单价的详细数额;
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存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存许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存10天,此房号保存10天。此刻还要留意,这种保存是开发商的单独许诺,假如开发商没有完成许诺应该承当违约职责,不要把这种保存签定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有必要购买的职责;
留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职责的对等性。合同中表现的基本原则便是自愿相等,换个视点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则必要的职责,两边的职责都是环绕合同意图的完成而建立的,任何一方的职责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现在大都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供给格局合同,对购房者的约束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当职责。为了防止一方职责歪斜,在签定协议时要留意加上约束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在签定《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供给的格局条款进行仔细检查,恰当弥补完善,将定金的约好规模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子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干真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归纳上面的介绍,购房者应对开发商供给的格局条款进行仔细检查,恰当弥补完善。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商品房认购书包括内容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