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20:50员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稳妥是我国多层次养老稳妥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员工自愿参与、自愿挑选经办组织的一种弥补稳妥方式。由社会稳妥组织经办的员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稳妥,由社会稳妥主管部门拟定具体办法,员工个人依据自己的工资收入状况,按规则交纳个人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个人储蓄性养老稳妥是怎么规则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由社会稳妥组织经办的员工个人储蓄性养老稳妥,由社会稳妥主管部门拟定具体办法,员工个人依据自己的工资收入状况,按规则交纳个人储蓄性养老稳妥费,记入当地社会稳妥组织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稳妥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发起和鼓舞员工个人参与储蓄性养老稳妥,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同时归员工个人一切。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经同意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稳妥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交给自己。员工跨地区活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稳妥金应随之搬运。员工未到退休年龄而逝世,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稳妥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承继人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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