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3 10:08
依据法律规则,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补偿恳求的,能够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详细包含: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则,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子中的被害人。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损害而遭受丢失的当事人在要求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补偿。2、已逝世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逝世的案子中因为当事人的逝世,其诉讼才能和诉讼行为才能均归于消除,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申述讼,而其民事权利又需求有人建议,因而,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专门规则其近亲属能够申述。近亲属的规模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则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无行为才能或许约束行为才能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丢失,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承当。因而,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民事权益。
3、无行为才能或许约束行为才能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丢失,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承当。因而,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民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