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驳回后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05:02
刑事申述在我国的法令界的遍及度不是很大,很少会进行刑事申述,但也不扫除不会;在某些的情况下刑事申述对错常有必要的,并且是必不可少的。刑事申述往往会因为各种的原因而会被驳回。那么刑事申述驳回后怎么办?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的解说吧。
为依法保护申述人合理申述权,保护人民法院收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关于标准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则和司法解说,对刑事案子申述人应了解和留意有关事项奉告如下:
一、哪些人能够提出申述
对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刑事判定、裁决提出申述,申述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提出申述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述最迟应在被告人惩罚履行结束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刑事案子申述人超越两年提出申述,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或许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惩罚履行结束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述,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申述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述人对已收效的刑事判定、裁决提出申述,应向作出收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对刑事案子申述有无次数约束
1、申述人就同一刑事案子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述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子,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述的,假如没有新的充沛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收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子,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刑事案子申述应当再审的法定条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述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头审判:
(一)有新的根据证明原判定、裁决确定的现实确有过错,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
(二)据以科罪量刑的根据不确实、不充沛、依法应当予以扫除,或许证明案子现实的首要根据之间存在对立的;
(三)原判定、裁决适用法令确有过错的;
(四)违背法令规则的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的时分,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三百七十五条 对立案检查的申述案子,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议,至迟不得超越六个月。 经检查,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则,决议从头审判:
(一)有新的根据证明原判定、裁决确定的现实确有过错,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
(二)据以科罪量刑的根据不确实、不充沛、依法应当扫除的;
(三)证明案子现实的首要根据之间存在对立的;
(四)首要现实根据被依法改变或许吊销的;
(五)确科罪名过错的;
(六)量刑显着不妥的;
(七)违背法令关于溯及力规则的;
(八)违背法令规则的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述不具有上述景象的,应当压服申述人撤回申述;对依然坚持申述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刑事申述假如被驳回一般的原因首要是相关的程序还没有执行或许某些材料和申述的原件没有预备完全,不能够进行刑事申述的程序,进行刑事申述一定要做好一切的预备。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为依法保护申述人合理申述权,保护人民法院收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关于标准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则和司法解说,对刑事案子申述人应了解和留意有关事项奉告如下:
一、哪些人能够提出申述
对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刑事判定、裁决提出申述,申述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提出申述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述最迟应在被告人惩罚履行结束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刑事案子申述人超越两年提出申述,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或许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惩罚履行结束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述,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申述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述人对已收效的刑事判定、裁决提出申述,应向作出收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对刑事案子申述有无次数约束
1、申述人就同一刑事案子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述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子,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述的,假如没有新的充沛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收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子,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刑事案子申述应当再审的法定条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述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头审判:
(一)有新的根据证明原判定、裁决确定的现实确有过错,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
(二)据以科罪量刑的根据不确实、不充沛、依法应当予以扫除,或许证明案子现实的首要根据之间存在对立的;
(三)原判定、裁决适用法令确有过错的;
(四)违背法令规则的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的时分,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三百七十五条 对立案检查的申述案子,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议,至迟不得超越六个月。 经检查,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则,决议从头审判:
(一)有新的根据证明原判定、裁决确定的现实确有过错,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
(二)据以科罪量刑的根据不确实、不充沛、依法应当扫除的;
(三)证明案子现实的首要根据之间存在对立的;
(四)首要现实根据被依法改变或许吊销的;
(五)确科罪名过错的;
(六)量刑显着不妥的;
(七)违背法令关于溯及力规则的;
(八)违背法令规则的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述不具有上述景象的,应当压服申述人撤回申述;对依然坚持申述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刑事申述假如被驳回一般的原因首要是相关的程序还没有执行或许某些材料和申述的原件没有预备完全,不能够进行刑事申述的程序,进行刑事申述一定要做好一切的预备。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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