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评估、鉴定费由谁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5:48
案情:杨某驾驭重型厢式卡车与吕某驾驭的重型一般半挂车发作磕碰,形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端。本事端经交警确认,吕某负悉数职责,杨某不负职责。关于事端形成的重型厢式卡车车损,江西省价格判定监测管理局判定为149230元,杨某为此付出价格认证费5200元,修补车辆实践发生的修补费为256660元。诉讼中,经杨某请求,上饶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托付上饶市广发价格评价有限公司对车辆的丢失进行了从头评价,承认丢失为193348元,杨某为此付出评价费8000元。杨某诉吕某所驾车辆的稳妥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补偿其遭受的丢失:车损193348元,两次判定、评价费用13200元。
分析:关于杨某两次付出的判定、评价费用13200元,吕某所驾车辆的稳妥公司是否应该补偿,存在不同的定见。第一种定见以为,该费用应由投保人担负。第二种定见以为,应由稳妥人承当。笔者附和第二种定见。
首要,稳妥法第六十四条规则,稳妥人、被稳妥人为查明和确认稳妥事端的性质、原因和稳妥标的的丢失程度所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稳妥人承当。本案杨某付出的判定、评价费用归于为查明事端原因、车辆丢失程度所付出费用领域。故应由稳妥人在稳妥金额定承当。其次,没有任何法令或许解说清晰判定、评价费用归于商业三者险格局稳妥条款中规则的“其他相关费用”,以此约好抗辩补偿诉求归于扩展解说格局稳妥条款中规则的“其他相关费用”。即便稳妥人有相关根据证明判定、评价费用的确归于“其他相关费用”领域,根据《稳妥法》第19条关于稳妥合同中特定格局条款无效的规则,“选用稳妥人供给的格局条款缔结的稳妥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革除稳妥人依法应承当的职责或许加剧投保人、被稳妥人职责的;(二)扫除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力的”。也因该约好与稳妥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则相冲突,革除了稳妥人依法应承当的职责而无效。
分析:关于杨某两次付出的判定、评价费用13200元,吕某所驾车辆的稳妥公司是否应该补偿,存在不同的定见。第一种定见以为,该费用应由投保人担负。第二种定见以为,应由稳妥人承当。笔者附和第二种定见。
首要,稳妥法第六十四条规则,稳妥人、被稳妥人为查明和确认稳妥事端的性质、原因和稳妥标的的丢失程度所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稳妥人承当。本案杨某付出的判定、评价费用归于为查明事端原因、车辆丢失程度所付出费用领域。故应由稳妥人在稳妥金额定承当。其次,没有任何法令或许解说清晰判定、评价费用归于商业三者险格局稳妥条款中规则的“其他相关费用”,以此约好抗辩补偿诉求归于扩展解说格局稳妥条款中规则的“其他相关费用”。即便稳妥人有相关根据证明判定、评价费用的确归于“其他相关费用”领域,根据《稳妥法》第19条关于稳妥合同中特定格局条款无效的规则,“选用稳妥人供给的格局条款缔结的稳妥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革除稳妥人依法应承当的职责或许加剧投保人、被稳妥人职责的;(二)扫除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力的”。也因该约好与稳妥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则相冲突,革除了稳妥人依法应承当的职责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