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注销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12:20外资企业运营期满或因故导致运营停止,经原批阅机关赞同闭幕的,在清盘后30天内,到外汇局处理外汇挂号证刊出手续,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外资企业刊出改变需求哪些资料。
(一) 外资企业刊出挂号所需资料:
⒈《外商投资企业刊出挂号请求书》;
⒉ 原批阅机关赞同刊出的赞同文件;
⒊ 董事会抉择;
⒋ 经董事会承认的整理债权债务结束的陈述或清算安排担任整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⒌ 税务和海关的完税证明;
⒍ 分支(就事)组织已刊出的证明;
⒎ 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⒏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外国(区域)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出产运营活动刊出挂号所需文件资料:
⒈ 外国(区域)企业董事长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刊出挂号请求;
⒉《外国(区域)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出产运营活动刊出挂号请求书》;
⒊ 项目主管部门对刊出的赞同文件;
⒋ 税务和海关的完税证明;
⒌ 外国(区域)金融组织刊出挂号需提交清算陈述(包含清算期内已布告三次的阐明);
⒍ 营业执照正、副本;
⒎ 印章;
⒏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