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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签证豁免申请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4 12:55

一、美国政府对J-1签证持有人有何特别规则?答:J-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发给外国人来美进修或从事研究作业的签证品种之一。他们一般系依据两国政府协议或两边校际(单位)沟通协议交换的学生、学者或研究人员,赞助来自两边(或一方)的政府或单位。请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J-1签证豁免请求怎么处理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美国政府对J-1签证持有人有何特别规则?
答:J-1 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发给外国人来美进修或从事研究作业的签证品种之一。他们一般系依据两国政府协议或两边校际(单位)沟通协议交换的学生、学者或研究人员,赞助来自两边(或一方)的政府或单位。请求签证时,须提交美方约请单位签发的IAP-66(DS2019)表。依据美国政府有关规则,凡持 J-1 签证来美的上述人员,在美逗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越三年,期间一般不得替换签证类型。期满后有必要回来原地点国。上述人员如要再次请求进入美国,有必要在原地点国寓居满两年以上。请求J-1签证来美,即标明该签证请求人在美逗留期满后,应当回来原地点国。这是J-1 签证与其他签证的重要差异。
二、什么叫J-1签证的豁免?怎么请求?
答:依据美国政府规则,因为某些原因在美逗留期限需超越签证规则时刻的留学人员,可向美国国务院提出请求,要求革除对其回国寓居两年的约束。请求的一个途径是,由各国政府为豁免请求人向美国国务院出具“不持异议信”(No-objection Statement),供请求人向美国务院处理豁免请求手续。具体规则可向美国国务院网站查询:www.travel.state.gov
三、我国留学人员怎么请求豁免?
答:我国持J-1签证来美留学人员在经过上述途径请求豁免时,须得到我驻美使馆代表我国政府出具的“不持异议信”,即首要须得到我国政府的赞同。我国驻美大使馆及各总领馆代表我国政府受理和批阅持J-1签证留学人员豁免的请求,具体批阅事宜由我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依据我国政府有关规则担任处理。驻美大使馆教育处担任向美国国务院签发对豁免请求人的“不持异议信”。
四、请求豁免的条件是什么?
答:豁免请求人有必要具有以下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1、请求人有必要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用因私护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请求人来美时的身份应属留学人员,留学方法归于自费留学或单位公派(含单位出资或自费公派)。经过个人或单位联系到的美方赞助视为自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不得请求。
3、持J-1签证来美,请求豁免时持J-1签证在美逗留已满一年且所持J-1签证依然有用。请求人应为在我国境内请求并持J-1签证来美人员,或在第三国学习后请求并持J-1签证来美人员。持其他签证来美后到第三国转为J-1签证者不视为第三国转来人员。对J-1签证状况的确定以第一次请求到的J-1签证为准。
4、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注册挂号半年以上;
5、有必要与出国时国内原地点单位或部分结清全部经济、住宅等联系。如有欠款,须一次性偿还,并洽谈处理其他未了事宜。
请求人在开端请求时,一定要首要明晰自己来美时的身份,了解自己是否契合请求的根本资历和条件。
五、从前持J-1签证来美,后暂住加拿大的我国留学人员可否请求豁免?
答:契合方法规则的资历与条件的暂住加拿大的留学人员可按该方法的规则直接向驻美大使馆教育处提出请求。
六、持J-1签证来美后现已转为其它签证的人员可否请求豁免?
答:持J-1签证来美后现已转为其它签证者,曩昔曾持J-1签证来美、后又持其它签证来美者,如其它条件契合方法的规则,所持签证依然有用,能够请求豁免。
七、豁免请求及批阅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分以下过程:
请求:申领《留学人员豁免请求表》→向美方请求编号→填写《留学人员豁免请求表》→寄回国内批阅→向地点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请求材料。
批阅:各总领馆教育组查看  →送驻美使馆教育处批阅→向美国国务院寄送“不持异议信”。
八、怎么请求收取《留学人员豁免请求表》?
答:请求人应依据我国驻美使(领)馆所统辖的领区区分向地点使(领)馆教育处(组)担任管片的官员提出书面请求。各教育处(组)不接受跨区的请求。请求时须提交:
1、自己书面请求报告,内容包含自己国内原地点单位、来美时刻、留学性质等根本状况介绍及请求理由等;
2、护照复印件,须供给个人材料页及签证页等;
3、来美的第一份IAP-66表的复印件;
4、3个回邮信封,请贴足邮票;
5、请求费100美元,请交Money Order,收款人为各使(领)馆教育处组)。
使(领)馆教育处(组)初审赞同后,向请求人发放请求表。请求表宣布后,如请求人撤回请求,请求费不予交还。如因请求人个人原因形成请求表损坏或丢失,请求人需从头交费申领请求表。
九、怎么向美国国务院请求豁免编号(Case Number)?
答:请求人可经过前面所列的美国国务院网站了解有关状况。请求人可向使(领)馆教育处(组)请求到请求表、保证自己契合请求的根本条件后再向美方请求编号。
十、怎么向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材料?有何具体要求?
答:请求人按要求填写好《留学人员豁免请求表》的个人材料部分后,将《留学人员豁免请求表》寄回国内批阅。国内单位批阅后将请求表及有关文件径寄受理请求人请求的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担任的官员。一起,请求人将其它有关附件提交给上述人员。
请求人所提交的材料如为手写,应笔迹整齐明晰。除美方供给的英文文件或有必要用英文书写的内容外,有关材料一概运用中文。邮递有关材料时,请在信封左边用中文注明“豁免请求”字样。
一切提交的材料有必要精确、齐备、清楚和实在,契合要求。填写请求表应逐项填写,不有空项(包含家庭成员、住址等)。如请求表有空项,将退回补填。为了防止耽误审理时刻,请求人应仔细查看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或契合要求。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如发现请求人提交的材料不契合要求,将告诉请求人弥补必要的材料。查明如有虚伪材料,将不予赞同,并将不再受理。
十一、哪类请求人的《留学人员豁免请求表》可不须送国内批阅?哪类请求人的《留学人员豁免请求表》须送国内批阅?
答:出国前处理了《具有大学专科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审阅表》(即JW-109表)的请求人,其材料无须报国内批阅。提交材料时,请求人需供给该表的原件(含JW-109表的请求表及审阅表)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其他请求人的材料均须报国内批阅。
十二、向国内原单位寄送《留学人员豁免请求表》有何要求?
答:请求人填写好有关个人的内容后,按要求寄回国内原派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分批阅。寄送时,应附以下材料:
1)自己请求;
2)美方正式聘书或入学告诉书;
3)历年IAP-66表复印件;
4)护照(新、旧)全本复印件;
5)I-94卡复印件。
一起,请求人应留意查看请求表上是否填写好受理请求的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地址,以便国内单位寄送材料时运用。
十三、《留学人员豁免请求表》上“原单位定见”栏需由什么部分批阅?“主管部分定见”栏需送哪一级上级主管部分批阅?
答:须将材料报回国内批阅的请求人又分两种状况:1)只须由原单位批阅而不须报上级主管部分批阅者;2)由原单位批阅后还有必要报上级主管部分批阅者。
在《J-1签证豁免请求方法》第五条第2款及第3款中所指的“原单位批阅”是指原单位须按表中要求签字盖章,并出具公函。除方法中有特别规则的外,原单位为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应由司局级单位签署定见、盖章并出具公函,如XX大学,XX医院或XX研究所等;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单位,其上级主管部分是指这些部、委主管留学的司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单位,其上级主管部分则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出国留学作业的部分,一般为教育厅。上级主管部分只需在表中签署定见和盖章,无须出具公函。
十四、对原单位出具的公函有何要求?
答:除该方法中特别规则的外,原单位出具的公函应为司局级单位的函,并加盖公章。公函应阐明请求人派出的性质、与单位是否结清经济联系、住宅联系及是否处理其它未了事宜的状况,并阐明是否赞同其豁免。公函主送单位为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应为正式公函,提交时应为原件。
请求人向国内寄送请求表时,应向原单位阐明具体要求,避免因不契合要求而耽误时刻。
十五、批阅一般需求多长时刻?怎么将成果告诉请求人?
答:豁免是联系到留学人员学习、作业和日子的大事。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将依据有关规则对请求材料赶快予以处理。但因为批阅环节较多,作业量较大,一般契合要求的材料寄到各教育处(组)后,需求5个月左右的处理时刻。假如材料不契合要求,教育处(组)将及时经过受理请求的官员把有关状况告诉请求人,请请求人弥补材料。必要时,各教育处(组)还将向国内有关单位核对请求人的材料,等候时刻或许更长。
驻美使馆教育处对请求材料批阅赞同后,一般在每月底向美国国务院寄送一批“不持异议信”。教育处只向美国国务院寄送“不持异议信”,不担任寄送其它任何材料。与此一起,教育处将把成果告诉各教育组,由各组将成果告诉请求人。
十六、请求过程中,怎么查询发展状况?
答:为便利请求人了解审理发展状况,驻美使馆教育处每月将在本网址上发布所收到的由各领馆教育组邮递来的请求材料状况(只阐明收到材料,不标明材料是否契合要求),一起发布所赞同的赞同豁免人员名单。一般在每月的月初发布上个月的有关状况。咱们只发布领区及美方供给的CASE FILE No.,作为查询检索号码。
请求人在处理手续、请求材料及批阅成果方面如有问题,应向担任受理的教育处(组)及官员咨询。如需了解有关豁免请求的方针性问题,除向受理请求的官员咨询外,也可向驻美大使馆教育处咨询。咨询电话为:202-8850723,咨询时刻为: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可是,该电话不接受有关批阅发展状况(如是否收到材料、是否已赞同等状况)的查询。
十七、请求期间,地址改变怎么办?
答:在请求期间,假如地址、电话改变,应及时将状况写信告诉各教育处(组)担任受理的官员,并一起告诉美国国务院。
十八、美方需多长的批阅时刻,怎么向美方查询?
答:依据美国国务院的规则,批阅时刻约需6个月。美方查询电话为:202-6631225;传真:202-6632868。美方通讯地址为:
Waiver Review Division
Department of State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Visa Office
2401 E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522-0106
十九、在处理豁免过程中,请求人一般会呈现那些过错?
答:我组在处理豁免过程中,发现请求人经常呈现的过错首要有:
(1)“原单位”公章不契合要求。依据使馆规则,单位公章不能由“XX单位人事处”或“XX单位办公室”的公章替代;
(2)上级“主管部分”单位不契合要求,应为国务院各部、委主管留学的司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出国留学作业的部分,一般为教育厅;
(3)不按“家庭首要成员名字、工作以及地址”栏要求填写表格,导致材料不全而耽误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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