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礼品时怎样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07:49问:公司外交应付给客户赠送礼品,代扣个税,并计入事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A105010申报表中列入视同出售收入。这块费用是否需求进行重分类,从事务招待费调整到视同出售本钱,并在核算事务招待费限额中将此视同出售除掉?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财物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则,企业将财物移交别人的下列景象,因财物一切权属已发作改动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财物,应按规则视同出售承认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出售;
(二)用于外交应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履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关于出售(经营)收入基数的承认问题规则,企业在核算事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出售(经营)收入额应包含《施行法令》第二十五条规则的视同出售(经营)收入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4年第63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填写阐明规则:
A105010《视同出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事务交税调整明细表》填写阐明
一、有关项目填写阐明
4.第4行“(三)用于外交应付视同出售收入”:填写发作将货品、产业用于外交应付,管帐处理不承认出售收入,而税法规则承以为应税收入的金额。填列办法同第2行。
14.第14行“(三)用于外交应付视同出售本钱”:填写发作将货品、产业用于外交应付,管帐处理不承认出售收入,税法规则承以为应税收入时,其对应的予以税前扣除视同出售本钱金额。填列办法同第12行。
依据上述规则,企业将财物用于外交应付,应视同出售承认收入,汇算清缴时调整视同出售收入、视同出售本钱以及承认费用,在核算事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时,其出售(经营)收入额应包含视同出售收入额。管帐处理时按购买财物本钱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金额记入出售费用/事务招待费。税法按上述规则进行交税调整。
二、管帐处理
借:出售费用/事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