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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适用规定(4、产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02:50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间产前度假15天。难产的添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产假15天。实施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添加产假15天。收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添加产假35天,产假假期间给予男方关照假10天。
常见问题:
1、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度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运用。若孕妈妈提早出产,可将缺乏的天数和产后假兼并运用;若孕妈妈推延出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2、未婚已育不能享用产假待遇,明确规则: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依照劳作稳妥条例的规则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其需求涵养的时刻不该发给薪酬。
3、天然流产是归于产假,不归于病假。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间不满4个月流产的,依据医务部分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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