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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受他人赠与房屋如何缴纳契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22:56

方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则,房子赠与、土地使用权赠与为契税纳税目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继土地、房子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规则,非法定承继人依据遗言接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子权属,归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意见的告诉》规则,本市契税适用税率为3%。
方针解读:
个人受赠别人房子应按规则交纳契税,税率为3%。因为房子赠与没有成交价格,按规则由税务机关参照同期房子的市场价格核定。
非法定承继人依据遗言接受死者生前的房子权属,应按受赠房子交纳契税。
事例1:受赠一般住宅
经公证,甲将一套住宅赠送给乙,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此套住宅的价格为80万元。乙应怎么交纳契税?
答:乙以受赠方法接受住宅,应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的3%交纳契税,应交纳契税2.4万元。
注:受赠住宅,不管是否为一般住宅,均按3%的税率交纳契税。
事例2:非法定承继人依据遗言接受房子
甲立下遗言并经公证将其具有的一套住宅给其孙子乙。甲过世后,乙依据遗言获得房子所有权。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此套住宅的价格为80万元。乙应怎么交纳契税?
答:因为乙不归于甲的法定承继人,其获得的房子产权归于受赠行为,乙依照遗言获得的上述住宅,应当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按3%的税率交纳契税,应交纳契税2.4万元。
注:受赠住宅,不管是否为一般住宅,均按3%的税率交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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