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12:47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权怎么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全国当地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底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在履行中留意总结经验,有何定见和问题,请及时陈述我院。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对子女抚育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证子女的合法权益动身,结合爸爸妈妈两边的抚育才能和抚育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准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定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2、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可予允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共同日子的。
4、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根本相同,两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日子,但子女独自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要求并且有才能协助子女照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日子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爸爸妈妈两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日子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定见。
6、在有利于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爸爸妈妈两边协议轮番抚育子女的,可予允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践需要、爸爸妈妈两边的担负才能和当地的实践日子水平确认。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
8、抚育费应定时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许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资产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爸爸妈妈两边能够协议子女随一方日子并由抚育方担负子女悉数抚育费。但经查实,抚育方的抚育才能显着不能保证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生长的,不予允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中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并能保持当地一般日子水平的,爸爸妈妈可中止给付抚育费。
12、没有独立日子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景象之一,爸爸妈妈又有给付才能的,仍应担负必要的抚育费:
(1)损失劳动才能或虽未彻底损失劳动才能,但其收入不足以保持日子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日子才能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持续抚育的,仍应由生爸爸妈妈抚育。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全国当地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底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在履行中留意总结经验,有何定见和问题,请及时陈述我院。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对子女抚育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证子女的合法权益动身,结合爸爸妈妈两边的抚育才能和抚育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准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定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2、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可予允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共同日子的。
4、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根本相同,两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日子,但子女独自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要求并且有才能协助子女照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日子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爸爸妈妈两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日子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定见。
6、在有利于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爸爸妈妈两边协议轮番抚育子女的,可予允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践需要、爸爸妈妈两边的担负才能和当地的实践日子水平确认。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
8、抚育费应定时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许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资产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爸爸妈妈两边能够协议子女随一方日子并由抚育方担负子女悉数抚育费。但经查实,抚育方的抚育才能显着不能保证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生长的,不予允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中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并能保持当地一般日子水平的,爸爸妈妈可中止给付抚育费。
12、没有独立日子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景象之一,爸爸妈妈又有给付才能的,仍应担负必要的抚育费:
(1)损失劳动才能或虽未彻底损失劳动才能,但其收入不足以保持日子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日子才能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持续抚育的,仍应由生爸爸妈妈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