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江南花园29户业主集体诉讼追讨延迟交楼违约金胜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05:36
广州江南花园29户业主团体诉讼追讨推迟交楼违约金胜诉
2007年8月21日,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花园25户业主团体托付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13710862950)向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付出推迟交楼违约金。第二批业主随后托付王律师向诉讼 。
2006年前后,林某等29户业主与广州市凯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林某等购买了开发商的坐落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路马冲桥居仕地江南花园二期(新一城广场)的房产,约好开发商于2007年2月18日前将经检验合格的房子交付给业主。合同签定后,业主交纳了房款,可是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约好出示悉数交楼文件,以及其它种种原因,上述业主没有在上述日期收楼。部分业主因急于入住,在2007年8月左右收楼,部分业主至今因看到合同约好的悉数交楼文件,依然坚持没有收楼。
2007年8月12日,业主聚会议定,托付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署理团体诉讼,要求开发商付出从2007年2月19日起至收楼之日止的推迟交楼违约金(每日依照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核算),而且承当悉数诉讼费。王律师署理立案了。该第一批、第二批业主案子别离于2007年10月、12月屡次开庭。
庭审中,开发商以为其现已具有交楼条件,一起提出种种理由,为其推迟交楼辩解,如业主推迟付款,推迟处理按揭借款手续,推迟付出物业修理基金等,上述争辩定见均不为法院采用。法院以为开发商未获得竣工检验存案表,不具有交楼条件,构成推迟交楼,遂终究判定业主胜诉,包含5户推迟付出尾款的业主,其间一户至今未付出尾款,均获胜诉。
2007年8月21日,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花园25户业主团体托付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13710862950)向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付出推迟交楼违约金。第二批业主随后托付王律师向诉讼 。
2006年前后,林某等29户业主与广州市凯兴房地产有限公司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林某等购买了开发商的坐落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路马冲桥居仕地江南花园二期(新一城广场)的房产,约好开发商于2007年2月18日前将经检验合格的房子交付给业主。合同签定后,业主交纳了房款,可是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约好出示悉数交楼文件,以及其它种种原因,上述业主没有在上述日期收楼。部分业主因急于入住,在2007年8月左右收楼,部分业主至今因看到合同约好的悉数交楼文件,依然坚持没有收楼。
2007年8月12日,业主聚会议定,托付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署理团体诉讼,要求开发商付出从2007年2月19日起至收楼之日止的推迟交楼违约金(每日依照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核算),而且承当悉数诉讼费。王律师署理立案了。该第一批、第二批业主案子别离于2007年10月、12月屡次开庭。
庭审中,开发商以为其现已具有交楼条件,一起提出种种理由,为其推迟交楼辩解,如业主推迟付款,推迟处理按揭借款手续,推迟付出物业修理基金等,上述争辩定见均不为法院采用。法院以为开发商未获得竣工检验存案表,不具有交楼条件,构成推迟交楼,遂终究判定业主胜诉,包含5户推迟付出尾款的业主,其间一户至今未付出尾款,均获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