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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资格行政审批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17:58

谁能请求经济适用房?怎样请求经济适用房,请求经济适用房要预备什么。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处理低收入集体住宅问题而采纳的保证性办法,那么经济适用房资历的审阅规范是什么?请求者需求带着什么材料。本文便以成都为例对这些问题逐个解读。
一、经济适用房资历行政批阅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
2、家庭成员中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正住户口,其间请求人有必要获得高新区正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
3、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含已购政策性住宅);
4、将原有自有产权住宅交由市住宅储藏中心计价回购。
二、请求材料
请求人供给身份证、户口薄(含成员卡、挂号卡)、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承受审验。
三、行政批阅程序
1、请求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宅证明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挂号;
2、上年度已预挂号的请求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宅证明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请求,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宅请求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请求人材料进行审阅,对初审契合条件的请求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贰言或贰言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检查定见并鉴章后,转报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请求材料进行复审,对契合条件的签署定见并鉴章,回来街道办事处;
5、请求人到街道办事处收取已经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请求表》,并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宅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准购资历认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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