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4 21:07
依据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则:
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定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恳求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议。
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复核恳求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路途交通事端;
(四)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恳求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出复核定论.
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定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恳求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议。
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复核恳求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路途交通事端;
(四)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恳求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出复核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