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17:5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规模有哪些?城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员工医疗保险)掩盖规模以外的,具有我市市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包含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悉数归入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徐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规范是多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规模有哪些?
城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员工医疗保险)掩盖规模以外的,具有我市市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包含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悉数归入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
(一)员工医疗保险掩盖规模内应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不管是否已参与员工医疗保险,其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均不归于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规模。
(二)具有我市市区户口的非从业人员,归于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规模。
(三)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指有我市市区户口的少年儿童、中小学生及非在校、未工作的未成年人。大学生不归于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规模。
(四)居住在城镇的城镇居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用相应的政府补助方针。
(居住在城镇的城镇居民指户籍所在地在城镇的居民。)
(五)已享用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归于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规模。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规范是多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规范为每人每年200元,其间:
(一)一般居民,财务按每人每年60元的规范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交纳140元。
(二)持有《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且属破产封闭的国有团体企业员工的未成年独生子女,财务按每人每年100元的规范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交纳100元。
(三)持有《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两边均无工作单位的爸爸妈妈及其未成年独生子女,财务按每人每年100元的规范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交纳100元。
(四)我市市区中小学校、托幼组织(不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中的独生子女(含计划内非独生子女)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财务按每人每年100元的规范予以补助;个人每人每年交纳100元。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个人交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爸爸妈妈两边单位各报销50%;爸爸妈妈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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